报道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仍需反复讨论和修改,并且短期难出台。据介绍,这个方案共分四个部分,一是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个人税收调节分配,其中个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仅从字面上看,这四个部分中,增加农民收入和扶持低收入居民,可谓老生常谈,问题在于怎样用具体政策去实现;提高工资性收入和个税调节分配有一定新意。还在两年前,人们热烈谈论的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似被忘却。个税按家庭征收,无疑也比按个人征收更客观和合理。
提高工资性收入是一个重要的转向,相当于重新确认了工资作为分配核心的地位。对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是基本的甚至是唯一的收入来源,着力强调财产性收入,或者把增加财产性收入作为收入增长的主要方向,对靠工资度日的人们很难说是一个提高生活水平的希望,而对有财可理的人来说,则是将其幸福转变成一个自身理财能力问题,在整体思路上则蕴含着重资本与要素分配、轻劳动报酬的意味。
今年两会上,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高热话题,某种程度上,算是国家政治对近些年社会高度关注的贫富差距问题的一个回应。一线劳动报酬占GDP比重降低,收入的群体差距扩大,已是基本共识。按照九三学社在今年政协会上的数据,中国最低与最高收入群体收入倍差从1988年的7.3倍扩大到了2008年的23倍,一线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居民工资收入占企业成本不到10%,而发达国家大致上为50%。
在人们的日常谈论中,一些群体的工资拖欠问题、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普通劳动者报酬与资本收益及管理阶层的收入保障之间的差距过大问题、公务人员的职业稳定性和工资福利远高于普通人的问题,是收入分配上的主要症结。而在人们的生活感受上,报酬问题引起的社会冲突增加,一般劳动者以其收入难以应对生活压力,更难维持未来的幸福想象,财富占有上两极分化明显,以及财富分配的结果难说建立于起点和规则的公正。
更深层次地看,收入分配问题还涉及到权力制度问题、政权结构问题。
显而易见的一个现象,官员既有工资性收入,也有财产性收入,还很容易获得非法收入。国家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障是明确的、公开的,但与普通居民的收入和福利保障水平维持在一个怎样的相对关系,才不会被视为社会不公,需要研究。更重要的是,腐败现象如此多发,灰色的或者非法的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和受贿收益,都比比皆是,而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公车使用等等摆在面上的不合理现象也基本福利化。
腐败行为的普遍化、权力者的不合理行为日常化,当然是权力制度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会成为分配制度中的官员工资设计的制约因素,如果官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无法得到切实的衡量,那么无论给官员以官薪还是低薪,都会面临诸多问题。而消除官员的非法收益,又取决于权力制度的改进。
收入分配问题,包括在行业、职业、阶层,以及参与分配的各种要素之间,建立合理的分配梯次和分配比例,还涉及到可供分配的财富总量。这样分配问题就被涵盖在更大的财富分配之下,例如国家从发展中获得的收益与居民所获收益的比例,税收、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财政收入增长30%以上,居民收入增长10%以下,是不是合理?这就是日常所说的到底要国强民富还是要民富国强。
最好是民富国强,但虽然侧重点摆布不合理,国强民富也还算不错,可怕的是“国弱民贫”和“国竭民疲”。过高的行政成本、过大的财富黑洞、过于随意的决策,可能既掏空财政口袋,也掏空居民口袋,国家的顿挫,古今中外,莫不有之。
分配问题,归根结底是民生幸福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经济增长只是前提,分配政策导向也只是显性的决定因素,怎样保证社会所创造的财富能够以合理比例用于分配,并且不在黑洞中流失,这不只是分配政策问题。分配问题,不只是靠经济发展做大蛋糕以及靠分配政策来决定蛋糕怎样分到个人,在这之前有更加根本的制度因素,决定经济发展做成的蛋糕有多大一块能够拿来分配给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