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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中毒、噪声聋,这些都是职业病

  •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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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本报与省卫生厅合办的空中诊室栏目特邀济南医院职业病专家就职业病话题与读者交流。

济南医院职业病专家林大伟、刘世平在接听热线过程中介绍,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比如颈肩腕综合征电脑综合征熬夜综合征在我国都不属于职业病,只能称其为职业相关病。

专家介绍: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谈及目前许多农民工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患上职业病后,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两位专家表示,农民工患上了职业病,要通过工会的力量,通过法律援助之手,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保留好相关诊断证明,以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补偿。职业病前期诊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两位专家同时提醒:职业病诊断后,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应根据其病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因不同的伤残等级请求赔偿的基础不同。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两位专家也提到,最关键的还是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