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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双重误读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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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数名佛山禅城区外来工向外界求救,希望有人帮助他们的孩子有地方读书。教育部门要求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齐全才有可能允许孩子在当地升学,偏偏许多工厂不签劳动合同,外来工想了很多办法,但老板却说要他们到别处去打工,就是不签合同。(515日《南方日报》)

近期政府和媒体反思这些年教育的最大失误,莫过于教育的种种不公平,而农村尤其是外来工子女无疑是感触最深的牺牲品。孩子们留守老家,容易产生安全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外来工把孩子接到身边吧,入学又让人焦头烂额,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等难言满意,公办学校则设置了各式各样的门槛,收取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也屡禁不止。不否认佛山存在教育资源紧张等瓶颈,这也不仅仅是珠三角地区独有的现象,可以说国家层面也难辞其咎。然而还原事情的本身,既然居住证依附了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和服务,非要劳动合同岂不是相互在打架,是否证明了居住证的变种变味,要不压根儿就不想兑现承诺?许多城市购房入学都不可行,对绝大多数买房如做梦的外来工而言,子女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更是遥遥无期。

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企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可为什么总是有诸多企业找借口和理由拖着不签呢?不是外来工不懂法,不是他们不知道劳动合同是处理劳资纠纷的重要证据,也不怕企业有多么奸诈或精明,就怕劳动执法存在缺位和空白,使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和权益博弈严重失衡,再三地突破法律的底线。现实却往往上演类似的无间道,外来工好像夹心饼干,欠薪、不买社保等维权成本高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反映、举报常常如泥牛入海,偏偏牵涉子女读书等问题,一纸劳动合同却是不折不扣的拦路虎。除了孤独地品味辛酸、苦涩或者牢骚满腹,他们真的无所适从,不得不迷失方向。

再穷不能穷教育,背后却总是充斥着曲折和诡谲。已经远远落后于城里孩子的外来工子女在起跑线上就输了,再享受不到正常的教育甚至早早辍学,他们的明天在何处安放?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莫非他们只能延续父辈的艰难人生?一碰到权益的核心问题就左顾右盼或者躲躲闪闪,公平、正义的阳光仍旧步履蹒跚或障碍重重,正在侵蚀和伤害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可怕的矛盾积聚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