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科技集团2日对外发布了基层员工全体加薪的消息。据介绍,从2010年6月1日起,富士康集团对企业作业员、线长、组长薪资进行调整,员工整体薪资水平提升30%以上。(6月3日新华社)
此前富士康一直是“最低工资最高化”,员工貌似不低的工资全要靠额外加班挣得,因而被海外直称为“血汗工厂”。现在加薪了,尽管这是迟来的利好,还是值得欢迎。
富士康的加薪,还有一个标本意义,这就是除了一些真正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更多企业是有增薪空间的,而且空间不小。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由此可见,国内很多企业以前不增薪,不是不能增,而是不愿增。今天富士康加薪了,其它不愿给员工加薪的企业是否有所触动?
给员工加薪,具有正本清源的意义。“谁养活谁”决不是只看谁给谁打工;如果说企业给员工提供了“饭碗”,乃是“养活”了员工,那么员工在谋生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剩余价值,这不也正是“养活”了企业吗?
企业发展与员工薪酬本应是水涨船高的关系,企业利润增长了,理应让员工分享。善待员工,懂得与员工同舟共济道理的企业,才真正懂得经营之道。
但是,让员工在蛋糕分配中拿到应得的份额,并不能全指望企业的自觉。提高员工待遇,为劳动者报酬正本清源,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真正能代表员工和企业平等博弈的强势工会,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薪酬需要共决。然而在一些企业,工会职能发挥有限,那么所谓共决不过是自欺欺人。二是地方不能为了所谓的“投资环境”,打出所谓“营造劳动力成本洼地”的招商口号。只为企业考虑,而忽视了劳动者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来迎合、满足企业的利益。以解决这两个问题为前提,员工加薪才能刚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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