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闻网消息 (三峡晚报) 宜昌明珠实业实行“工资共决”后,职工月工资从2005年的六七百元涨到现在的每月3000多元。这差不多是宜昌推动工资协商制的源头,也是一个范本。
当阳市庙前镇的矿工们也从“工资共决”中获得了“体面和尊严”。去年9月,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与企业进行协商。每吨采煤薪酬由原70元涨至120元,增幅42%。
“富士康事件”后,一直被部分企业抵触的“集体合同制”和“工资共决”在全国总工会的强力推动下正加速破冰。
早在2000年10月,全国各级工会便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宜昌首当其冲,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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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共决”的明珠范本
工资集体协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明珠实业公司(下称明珠实业)的“集体合同”工资共决“谈判”个案可见端倪。
明珠实业位于宜昌城区,是窑湾乡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73人。职工最初的涨薪冲动源自公司效益突然大增。
明珠实业主要从事货物运输、装卸业务和滚装船运输服务。2004年,公司创造了水—陆—水的滚装联运方式。老总刘德义告诉记者,货车从夜明珠码头上船,在三斗坪下船,又在秭归茅坪上船,然后溯江而上。这样一下突破了三峡大坝对滚装运输形成的瓶颈,效益激增。
“公司效益一下子提高了47%,税收缴了80多万元”,明珠实业工会主席李光兵说,但职工工资仍是600多元,他们很有情绪,“有意无意与企业闹别扭”。
工资共决前,职工薪资标准掌握在公司决策层手里。“发多少是多少,职工很难说上话”,李光兵说,这时正赶上宜昌市总工会推行“工资共决”,明珠实业因此“冲到了前沿”。
2005年6月的职代会上,工会和职工代表经测算,提出人平增资280元的要求,并向公司行政方发要约函,确定了谈判地点、时间。
首次谈判如期举行。据时任谈判代表的职工高懿苔回忆,当时行政方和职工代表各来了五六人。职工代表说出增资目标后,行政方以增幅过大为由反对。双方你来我往,各不相让。
“来来回回开了三四次会,企业方终于认同了工会的增资方案。”李光兵以职工首席代表身份,与刘德义在《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上分别签下各自的名字。
最后,厂方将集体合同上报至宜昌市总工会和劳动部门,经审核,再将协议结果公布,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工资计算发放。
“明珠实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彻底打破了以往‘企业方说了算’的局面,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真正得到保障。”李光兵透露:明珠实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后,职工月薪从过去的六七百元涨至3000元左右,连续5年没发生一起劳资纠纷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了“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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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赢”的矿工增资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说通俗点,就是教工人如何与老板‘讨价还价’。”当阳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江文平说,这也叫工资共决。
与明珠实业协商过程中的“温文尔雅”不同,“工资共决”最初在某些私企的谈判充满了“拉锯战”意味。
这在当阳市庙前镇的矿山企业表现尤为典型。
庙前镇以矿业为主,全镇有17家私营煤矿企业支撑着全镇的财政收入。该镇矿山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郭阳龙称,工资共决推行前,矿工与煤老板们为工资“扯皮拉筋”不断,“每年都要处理好多回。”有时,煤老板们不得不求矿工帮忙。
尴尬局面让矿工与煤老板 “都不爽”。2008年初,在当阳市总工会的推动下,这些矿山企业就矿工工资展开集体协商。郭阳龙是矿工方的首席代表。
工会在征求矿工代表意见后,初步确定了一个计件工价方案,地面工人月薪由此前的1500元涨到2500元,采煤由每吨70元涨到120元。
去年3月25日,7名矿老板代表和7名职工代表在镇政府会议室“协商”。职工代表涨价方案一公布,榨树湾矿老板姜述华立即跳起来,“涨可以,这个幅度太大,企业承受不了。”
职工代表陈克林也“火”了,“煤价已经500多元一吨了,工资不涨没人给你干活。”双方均据理力争,会场上一度“充满了火药味”。
协商会谈从上午开到傍晚,双方各有让步,最终达成协议,地面工人月薪2000元,采煤每吨120元。
“从那以后,我们再没接到工人一起工资投诉。”郭阳龙说,这些矿老板也因此不再担心矿工流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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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名代表谈出的“宜昌经验”
明珠实业只是宜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的一个典型。早在2005年,宜昌市总工会就开始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以明珠实业为典型的“宜昌经验”渐渐受到全国关注。
“先要教会工人怎么谈。”宜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志勇介绍,宜昌先后组织5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了上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这些人后来成为“种子”,他们回后又培训县市区总工会和企业工会、劳资干部培训班。“着重解决工资集体协商 ‘要谈’、‘敢谈’、‘会谈’三个问题,一共培训协商代表1800多人。”
有少数企业认为工资分配是企业行为,应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没必要与职工协商。有的企业往往以“不愿干就走人”来要挟职工,职工很难参与内部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合理的调整工资要求。
罗志勇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资协商制度的推行,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三方共促、工会力推”的格局。今年5月,市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每年召开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上,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都被列入重要的研究议题。
除推动制度保障外,宜昌市总工会还把劳动保障部门、经济商务部门拉来做强有力的后盾。
“劳动保障部门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动年检的内容之一,市总工会与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罗志勇透露,2009年,宜昌对参加评选“宜昌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将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票否决条件纳入其中。
市总工会公布的数据说,截至2009年底,宜昌市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2525家,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2193家,占已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的87%,覆盖职工27.2万人。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罗志勇说,特别在促进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着力解决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偏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方面,工资协商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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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起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些词语事实上并不是新词,特别是今春全国两会,在社会各界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所提的建议中,“工资集体协商”出现的频率更是远超以往。
罗志勇介绍,宜昌市已初步形成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良性互动,非公企业人均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上浮,即经济效益每增长1%,人均工资水平增长0.7%。截至目前,宜昌市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非公企业2193家,签订率达到90%,职工收入年均增长11%。近几年来,全市无一家非公企业因工资问题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
不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式大于实质”现象依然存在。当阳市总工会干部向罗勇撰文说,部分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形式轻效果”。
外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板对媒体说:“现在员工的维权意识很强。工资集体协商意味着要把集体合同中关于工资的内容,单拎出来签订专项协议,如果白纸黑字写在纸上,员工拿到手就可以到劳动部门要求维权,这不是企业给自己捆住手脚吗?”
向罗勇说,目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性的措施。
向罗勇的担忧显然已被高层重视。
据记者了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的《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已经完成,并将于年内出台。在这部条例中,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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