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高温津贴”这个词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还很陌生,但近日全国大范围内的持续高温天气,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它。
昨日北京地区最高气温达40.3度,为近50年来7月上旬最酷热一天。炎热的天气下,大多数人都躲在有空调冷气的屋子里避暑。但是,在建筑工地和一些特殊行业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却只能顶着烈日与酷暑,战斗在工作第一线。那么对于他们来说,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或政策,保证他们的权益呢?
2006年部分地区出现的一些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中暑死亡的事件,就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防暑立法工作。国务院法制办随后会同全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安监总局等部门召开研讨会,对国家出台统一的高温保护法规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讨论。要求各个部门都做了精心的准备,从各自的角度对高温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
所谓的,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究竟是不是一纸空文?据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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