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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内丘4职工“身份”丢失陷困境

  •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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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4职工陷入困境(从左至右依次是白玉军岳父、李五堂、黄新河、郝志军)

本报记者 静冬 /

       因为档案丢失,单位不给安排工作而失去职工待遇;但回家务农,村里又不能给农民待遇,尴尬的处境,让他们的生活窘迫,痛不欲生。
       
他们奔波多年,找原单位,找劳动局,找信访,找法院,甚至找主管县长,县有关部门也同情他们的遭遇,但至今没有人出面帮他们落实解决。
       “
我们的活命钱在哪儿?内丘县4名没有身份的职工感到十分困惑。

         内丘县4职工陷入困境(从左至右依次是白玉军岳父、李五堂、黄新河、郝志军)

                                        李五堂的工作证和社会保险手册

       “窝心事始于档案没了

       “不能想,想起这就浑身打哆嗦,半天缓不过劲儿来,太窝心了!提起自己的履历,坐在轮椅上的李五堂老泪纵横。
      
现年59岁的李五堂,原是内丘县农工商贸易公司的职工。
      
上世纪初,政策允许党政机关搞实体,当时好多地方机关兴起一股开公司办企业的热潮。1990年内丘县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下属单位——内丘县农工商贸易公司。
       “
县里从物资局抽调职工韩登科担任这家新公司的经理,同时我和黄新河、郝志军,白玉军也被安排到那儿去上班了。我们的档案也随之调入县农工委。李五堂回忆说,当时他的职务是副经理。
       
直到1993年,内丘县农工商贸易公司因国家政策调整而解散。经理韩登科和李五堂等4人同时下岗,生活陷入困顿。
      
此后韩登科搞了个个体木场,李五堂等4人到木场打工。因效益不好挣不到钱,最终4人又潦倒失业。
       “
由于生活所迫,其间我们多次找县农委解决就业问题,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又说我们的档案不在了,档案怎么能说没就没呢?说到档案莫名其妙地失踪,李五堂等人的情绪有些激动。
      
采访中,李五堂等四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证明材料,200125,农工商贸易公司经理韩登科到我单位说办理养老保险,将本人及李五堂、黄新河、郝志军,白玉军等存放我委档案取走。两年间其他四人多次到韩登科及我单位索要档案,农委领导多次督促韩归还。韩称将郝、李、黄、白等四人档案丢失。
       
记者注意到,材料是2003313内丘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出具的,并盖有公章。
       “
我怎么会拿他们的档案啊?再说档案也不是个人拿着的东西呀,他们说我拿走了档案,有证据吗?我签字了么?对于县农工委的说法,韩登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一连串的反驳,并表示他从没拿过档案,也没人找他要过档案。
       
据记者调查,目前韩登科本人的档案在县劳动局,而且享有退休金,每月1000多元。而李五堂等4人的档案却没有下落,待遇就更无从谈起。
       
档案的神秘失踪,成了李五堂等4人的窝心事

       我们的活命钱在哪儿?

       刚刚过了59岁生日的李五堂,已到了退休的年龄。可因为没有档案,他却一点儿也享受不到退休待遇,连下岗再就业和养老保险及国家对下岗职工的优惠待遇也享受不到。
      
生活的窘迫和心理的窝火,让李五堂早早地患上了半身不遂,每天只能靠轮椅艰难行动,生活不能自理,而老伴也体弱多病。
      
更让李五堂窝心的是,左邻右舍的农民都能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险等农村新政策。而他因为身份问题,村里又不能给他农民待遇。
       “
早在1976年我就在县物资局上班,那时还是25岁的小伙子呢。干了大半辈子,却落了个这下场。李五堂告诉记者,因为没有收入,每天他们吃的饭都很简单,馒头咸菜是家常便饭,一年到头也不敢买顿肉吃。当别人问起他养老金的事,他恨不得上吊自杀。
      
内丘县金店镇北光村李五堂的家,简陋而寒酸。记者看到他用手绢精心地包裹着的工作证和社会保险手册。工作证编号是农字第0011,照片上加盖着内丘县人民政府的钢印。在社会保险手册中,有1986年至1993年的投保记录,投保总金额从51.96元到1273.05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投保金额比例记录清晰。
       “
为了治病保命,这些年欠了五六万的外债。所有的亲戚都借遍了……”说着说着,李五堂当着记者的面呜呜地哭了起来,他说,他愁的是这些外债到死也还不清啊。
      
除了李五堂,同样遭遇的还有柳林镇申家洞村57岁的黄新河、金店镇金店村人55岁的郝志军和侯家庄乡界子口村41岁的白玉军。
      
按照“1993年邢台地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整调工资标准,李五堂的工资是128元,郝志军是88元,黄新河是82元,白玉军是76元。记者从昔日的内丘县农工商贸易公司工资发放表中看到,当时内丘县劳动人事局确实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
       “
可眼下我们既不是职工,也不是农民。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在老家照顾老母亲的白玉军,41岁的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显得苍老。白玉军膝下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一个上大学,一个念高中,都正需要花钱。今天又赶上母亲做了个大手术,家里一贫如洗,完全依靠借钱度日。家事缠身的白玉军告诉记者,他工作的问题只能靠年迈的岳父帮他四处奔走讨说法。
       “
现在我的腿脚还利索,日子捉襟见肘但能勉强糊口,可眼看我们就老了,干不动了,我们的活命钱在哪儿?”57岁的黄新河说,这几年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失眠,胡思乱想,他最大的焦虑就是自己老年的养老问题
      
因为有后顾之忧55岁郝志军每到农闲时就出去打工,什么苦活累活都干,只要能赚到钱。我感觉压力特大,一家人的生活就指望着我呢。现在最怕的就是得病。

       同情背后是冷漠

       “1994年以来,我们找原单位,找劳动局,找信访,甚至找过主管县长,无数次地奔走讨说法,县有关部门也同情我们的遭遇,但至今没有人出面帮我们落实解决。多年的困惑和辛酸让李五堂等四人欲哭无泪,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几乎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伤透了心
       
今年49日,走投无路的李五堂等四人到内丘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可得到的答复让他们再度失望。
       
记者看到内丘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410下达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中,是这样答复的: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立案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如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此争议申请时效已过。
       
无奈之下,李五堂等四人找到律师,想通过诉讼来给自己讨个说法。
       
在民事起诉状中,他们提出这样的诉讼请求:1、依法补发1994至今工资;2、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补贴、岗位补贴)3、请求落实四人工作单位和档案。4、被告内丘县农村工作委员会承担诉讼费用。
       “
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当我们到法院立案厅提起诉讼时,却因被告属于县委而最终未能立案。李五堂等四人至今不解,因国家政策县农委把单位解散,一直不给我们安排工作单位,更不安排工作,甚至连档案都给弄丢了,我们就没地方说理去了?
       
李五堂等四人的律师告诉记者,依照《社会劳动保障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李五堂等四人想通过诉讼程序为维护他们自己的社会劳动保障的合法权益,是完全合理而正当的。至于为什么求助无门,这位律师不愿意直言,你想呀,谁愿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啊?
       
就李五堂等四人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内丘县农工委负责人南景耀。
       “
这是个遗留的老问题了,领导都换了好几届了。再说了,涉及到人事的问题牵扯到好多部门,不是我们一个部门能左右的啊。这位刚到任不久的南姓负责人坦言,李五堂等四人的遭遇他确实是有所耳闻,也表示同情但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