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践理念,实现劳动法诊所“探究理念、创新方法、服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培养人才”的宗旨,提高学员在诊所学习的积极性,评选在劳动法诊所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员进行奖励,制定本办法:
1、参与优秀学员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
3).积极参加诊所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良好;
4).热心为诊所学员服务。
2、优秀学员每届评选5人;
3、优秀学员进行差额评选,以讨论分组为单位每小组(5个小组)举荐2人作为优秀学员候选人;
4、由诊所老师根据学员的成绩和综合表现在优秀学员候选人中最终确定优秀学员;
5、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6、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西北政法大学
劳动法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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