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理念和实践探究需要,实现劳动法诊所“探究理念、创新方法、服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培养人才”的宗旨,培养理论扎实,有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人才,全面考核学员在诊所的能力和表现,制定本办法:
1、学员成绩由五部分组成:考勤、咨询案件的表现、课堂情况、参加诊所活动情况、学员互评分;
2、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勤10分、咨询案件的表现20分、课堂情况30分、参加诊所活动情况20分、学员互评分20分;
3、考勤按照诊所考勤制度考评,全勤得满分;
4、咨询案件的表现以咨询的数量、质量和态度进行考评,质量、数量以咨询记录为准;
5、课堂情况以课堂表现(15分)和作业(15分)进行考评;
6、参加诊所活动,考评学员参加诊所活动的积极性及其表现;
7、学员互评分,以诊所全体学员为单位进行互评。
8、学员代理案件的可视情况酌情加分。
9、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西北政法大学
劳动法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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