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将于2009年11月8日举办“模拟劳动仲裁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小组于
二、 代理部于10月26日前全部材料、证据交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于11月1日向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庭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于11月6日前提交答辩意见,不提交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
三、 仲裁庭于11月8日前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四、 有关信息和材料将在劳动法诊所(http://llc.nwupl.cn)网站发布,可下载查看。
五、 仲裁庭于11月18日前作出裁判。
各位学员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小组必须共同研究讨论案件及程序等有关事项。
仲裁委员会名称统一为“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模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书、答辩意见、裁决书等需同时向办公室提交电子版。
劳动法诊所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