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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教学

劳动法诊所举办“仲裁员视角下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实务课堂

  • 来源:劳动法诊所
  • 发布者:劳动法诊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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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诊所举办“仲裁员视角下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实务课堂

2024年1113日晚,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杨星月为第33期劳动法诊所学员分享了题为《仲裁员视角下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实务课堂。讲座由诊所负责人高瑾老师主持。

一、主讲人介绍


杨星月: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

二、讲座重点


讲座中,杨星月老师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她将具体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紧密结合,系统阐述了劳动关系的内涵与重要性全面剖析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围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以及2005年原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对劳动关系的内涵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讲述了主体资格、用工、用工之日起等关键术语的含义,并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进行了讲解。还结合实际案例,针对在校实习生、双重劳动关系、以及类似美团的平台用工单位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拓展

接着,杨星月老师讲授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与必备条款内容作了详细阐述,着重强调了劳动合同期限尤其是试用期期限关键问题,并且与学员们分享了在劳动仲裁工作中总结出的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规定的九种情形。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的两类情形进行分析,并通过实际案例对所讲内容作了生动延伸,补充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


最后杨星月老师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解除与变更的问题,指出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词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收集证据注重听取双方的意见,保持中立,避免偏听偏信。



通过此次学习,学员们不仅收获了宝贵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每一位学员都能够更加自信地面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