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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非诉调解”全省推广

  •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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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农民工,被拖欠6万余元工资,在寻求法律援助后,短短24小时就拿回欠薪。为何群体性讨薪纠纷能够如此快速化解?原来,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型法援办案方式,于去年推出了非诉调解工作模式。

  扬州超六成群体性讨薪事件通过非诉调解化解,对此,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给予充分肯定,并批示:扬州市司法局按照调解前置、和解随时、换位思考、实现双赢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非诉调解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很好,请省司法厅注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探索非诉讼工作模式

  20076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总工会、妇联等8家单位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掀开了农民工维权新篇章。他们在《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时间都作了严格规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受理、审批、指派、办理四优先;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针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根据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市司法局坚持能调不讼,以调解为前提,以诉讼为保障。受理案件后对整个案情进行分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主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由办案律师参与共同商讨调解方案。从农民工中选取23名代表与对方进行协商,办案律师立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向对方作出适当让步,有利于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对钝化社会矛盾效果明显。

  七成案件非诉成功化解

  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企业劳资纠纷增多的状况,市司法局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积极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模式,便捷高效地处理了25批次涉及500余人的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等群体性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其中,近七成讨薪纠纷案件是通过非诉讼调解成功化解的。按照调解前置,和解随时,换位思考,实现双赢的工作思路和应援尽援工作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立足维护企业和工人双方的利益,着眼维护社会稳定,突出非诉调解模式,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高效、快捷、低成本工作模式和组织领导、应急预警、案件督办以及执行和考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尤其深受受援人的赞誉。

  非诉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横向联,纵向伸,协调各方力量是非诉讼调解的关键。在运用非诉调解中,市司法局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非诉讼调解三者的有机结合。

  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有90%集中在建筑行业。江西籍农民工周国龙、徐双荣等承建的某工程,由于层层转包,被劳务公司拖欠工资近20万元。

  协商未果后,在法援人员和承办律师帮助下,确认劳务公司应当直接承担农民工工资的给付责任。经过与该公司反复磋商,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劳务公司同意分三次向农民工支付所欠工资。

  事实证明,非诉调解不仅可以节省法律援助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弱势群体维权,减少弱势群体累讼,而且可以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