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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文化权益

  •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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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新华社讯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人社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用工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农民工工作的责任分工为:常住地政府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社会力量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在保障农民工享有和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工群体特有的文化需求,尤其要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要打破条块分割,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方面的农民工文化服务资源,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优质高效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

  《意见》还提出了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城市基层社区、用工企业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并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