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开交通堵塞,浙江省宁波市自12月2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调整后公务员全天工作时间仅为6.5小时,对比两个月前工作时间缩减了半个小时。此举在网上引起热议。
网友纷纷对公务员办公时间被缩减提出质疑,担心政府提供的服务得不到保障,并认为有关部门有权力自肥的嫌疑,还有人提出是否应相应减少公务员工资或者裁减冗员。
6.5小时,是宁波公务员为避开交通堵塞错时上下班后的实际工作时长,而这一工作时长其实并非宁波独有。人们不禁质疑,普通人工作时长一般都在8小时,公务员怎么就有这么好的福利?公务员怎么能“先天下之睡而睡”呢?
事件>> 错时上下班不足8小时
记者从网上搜索发现,目前全国各地政府公务员每天上班时间和时长不一,但普遍不足8小时,上班时间6.5小时的不只宁波。
例如,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2005年7月1日起,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即一天工作7小时。深圳市从2003年12月15日起试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政府机关的上班时间改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也是一天工作7小时。
2003年,河北省在全省推广实行了错时上下班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由原来的每日上午8∶00上班改为8∶30,上班时间缩水。
不过,一方面是部分公务员办公时间“缩水”,而另一方面,许多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又超时工作。像广东一些从事窗口、执法、案头等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远远超出规定的7小时,长年超负荷工作。
调查>> 工时缩水制政府很普遍
办公时长说减就减吗?
1995年修订并至今仍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国家人事部同年下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也重申了这条规定。
然而,一位在广东省人事部门工作多年的罗先生对记者说,这一规定实际比较模糊,很多人理解为公务员每日工作8小时为上限,而不是必须达到8小时。正因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达到多少小时以上,各地便“灵活掌握”了。
还有人士认为,我国《劳动法》第36 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公务员6.5小时工作制并不违法。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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