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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加班值不值得提倡?先进标准也要与时俱进

  •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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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

  “去年科里数我休班少,而且晚上我还经常加班加点,可是先进生产者、工会积极分子、青年岗位能手都没有我的份。从来不加班的小赵反而评上了两个先进,我认为这种评选不公平。”望着一个个先进名额与自己失之交臂,去年曾获得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山东淄博矿业集团埠村煤矿职工小李感到心里十分不平衡。

  小李对工作任劳任怨,勤劳肯干,在埠村煤矿都很有名,出勤在单位名列前茅,不但星期天、节假日经常不休息,很多时候晚上还加班加点,过去曾被单位评为先进生产者、工会积极分子等称号,今年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加班加点,希望能继续蝉联先进。结果什么也没“捞着”。而长年几乎不加班的同事小王却当上了先进。

  针对此事,党支部列出“新时期需要什么样的先进?”、“是不是节假日和晚上不加班就完不成工作任务?”、“”等议题组织大家开展大讨论,一时引起广泛热议。

  有人说,小李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新时期这样的精神也应该大力提倡和弘扬,应该继续评选小李这样的同志当先进。

  也有人说,先进生产者、工会积极分子、青年岗位能手等没有小李的份,可以选他当爱岗敬业标兵等作为“补偿”,否则会挫伤小李的工作积极性。

  但大部分人认为,新时期评选先进必须把创新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作为“第一要素”。小李出勤天数多、加班次数多,没有大的工作失误,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其工作与去年相比基本无起色,究其原因就是其白天上班时间工作效率低,本来应该白天干完的工作非要拖到晚上加班干,造成工作被动。特别是晚上“加班”很多时候是上网聊天、玩游戏。而此次被评为先进的小王平时虽然不加班,但他白天工作效率非常高,本职工作干得很出色,屡屡得到领导表扬,而且还善于创新,在集团前不久召开的第三届科技大会上有2项创新成果获奖,既为企业争得了荣誉,又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和效益提高。评选这样的人当先进生产者、青年岗位能手大家才服气。

  再者,经常加班加点不值得提倡,既不符合劳动法,又不利于职工休息,同时还不利于家庭和谐,背离了企业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此基础上,党支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应该评谁当先进”进行了表决,出人意料的是连小李也赞成应当选小王这样的职工当先进。他还向党支部主动检讨了白天工作注意力不集中、效率不高的问题,并表示今后要以小王为榜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明年当一名名副其实的先进。

  (王俊)

  
【编辑点评】先进标准也要与时俱进

  实践证明,通过评选先进,带动一般,鞭策后进,可以有效地促进整体工作。然而,先进典型究竟应该怎样评选才能收到最佳效果?新时期评选先进应当坚持什么样的评选标准?应当选什么样的人当劳模、先进?这已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

  从王进喜到姚明,劳模的评选,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变化中鲜明的政治符号。正如专家所言,“新中国建设伊始,劳模评选是出于大生产建设的需要,所以评定标准也是围绕各种劳动竞赛制定的。加班加点、努力工作是主要标准。”

  然而,时代变迁,形势转换,劳模评选标准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今天的劳动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劳动有着一定区别,不能狭义理解劳动的概念,更多的要看同等劳动下,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的多少。

  多年来,许多单位在评选“劳模”、“先进”时坚持的标准往往是勤勤恳恳、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团结同志等。不可否认,这种评选方式在一定时期曾有其先进性,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样的评选标准缺陷日益显现:评先进凭印象,看能否吃苦,结果许多人不服气,没有评出积极性、先进性,反而挫伤职工积极性。

  评选先进的标准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文中企业在评选先进时把创新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等作为“第一要素”,职工们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