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具有时代意义的劳模精神及其所产生的强大感召力量,高度评价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所建立的伟大历史功勋。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站在时代的高度,多次强调劳动光荣、劳动者伟大,强调全社会要尊重劳动、保护劳动,为现阶段全面、正确、深刻地认识劳动及其所蕴含的全部意义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首先是尊重在一切劳动形式下从事劳动的主体——劳动者。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劳动者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确立这样的劳动判断标准,才能实现公平对待不同形式的劳动,也才能实现对待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劳动者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的一视同仁。同时,尊重劳动,还应当尊重劳动者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所体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及诚实劳动的崇高品格,这是推动社会发展与历史进步的不竭动力与源泉;保护劳动,就是保护和维护劳动者所应享有的一切合法权益,不论从事什么职业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在内,都具有自己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在法律的天平上,劳动者的身份是平等的,不存在身份上的差别。在社会现实中,保障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绝非空洞的口号,是彼此依赖、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在客观上要求整个社会既要尊重劳动者劳动的付出,也要关心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是实现尊重劳动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尊重劳动而不保护劳动,尊重劳动就会成为一句泛泛空话,这样的劳动也不会是体面劳动;只有实现保护劳动,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尊重劳动。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在现实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共建共享和共享共建的对立统一关系。“发展是硬道理”,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中国工人和广大劳动群众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提高综合国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他们理当享有由他们亲手创造的一切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在共建中共享,这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内在要求。实现在共建中共享,是为了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保护生产力;促进在共享中共建,是为了通过保护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蛋糕要做大,分配要公平,这是最现实、最基本的辩证法,是必须遵循的社会法则。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民生,在处理共建和共享的辩证关系中,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最根本的就是要在促进充分就业的条件下,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切实关注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重要内容。公平正义不仅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伦理要求,也是一种现实的需要。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要依靠人民群众,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也是为了人民群众,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铁则。多年来,虽然劳动者收入的绝对数额在上升,但是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在下降,这既带来了诸多的民生问题,也造成了内需拉动的不足。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必须着力构筑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基本框架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安排,逐步满足广大劳动者合理的利益诉求。
(作者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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