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林燕玲点评“富士康现象”:低工资低保障不能再持续
作者:林燕玲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劳动关系教研室主任,中国劳动社会学常务理事,出版《国际劳工标准》、《改革开放30年:中国工人权利意识的演进和培育》等著作。
深圳富士康员工接连跳楼事件,成为近期震动各方的焦点新闻。目前对于事件的反思有多个版本:“血汗工厂说”、“道德破产说”、“产业升级说”、“出口导向模式转型说”等等。
当事企业与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带有强烈的维稳色彩,其实我们有必要深层次追问:富士康式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是否必然导致人的“异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应该怎么管理?中国工人低工资、低保障的状况是否不可改变?中国的劳资关系应该如何调整?
别把板子打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上
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有很多工人进行类似的重复性劳动,“三班倒”、“二班倒”等高强度的工作随处可见,为什么就没有富士康现象发生呢?富士康的问题不是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本身,而应该对体制反思。
新京报:深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认为,跳楼的起因,除了员工个体心理脆弱、缺乏关爱,还与企业管理有关。这种流水线上分割作业、集体宿舍式生活的管理模式,存在什么问题?
林燕玲:有人提到卓别林在《摩登时代》里拧螺丝的场景,应该说两者是比较像的。卓别林那个时代,这种模式被称为“科学管理”,就是把人的行为进行科学的、量化的计算,怎么样最节省时间、最有效率就怎么管理,而不考虑一个人在其他方面,比如生理上的需要等等。
富士康的管理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不仅使工人在一条条流水线上做着重复性的劳动,而且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手段,有基层管理者对员工恶言相向,使工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承受巨大的压力。
新京报:是不是说,只要这种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模式存在,劳动者就不可避免地发生马克思所说的“异化”,成为“劳动机器”而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哪怕经过了从卓别林到富士康近100年时间?
林燕玲:其实不是的。可以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看:二战以后,人们从纳粹屠杀血的教训中,对生命权、人权有了更深的认识。在此后几十年时间里,发达国家的工人和工会组织迅速发展,通过立法、工资集体谈判和福利保障制度等,使工人的劳动环境和工资待遇不断改善,人已经不再是所谓的“机器”。
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有很多工人在工厂进行类似的重复性劳动,而且当时劳动者的工作压力也很大,“三班倒”、“二班倒”等高强度的工作随处可见,但为什么就没有这种类似的现象发生呢?
所以,富士康的问题不是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本身,而应该对现有的体制或机制进行反思。
新京报:需要哪些方面的反思?
林燕玲:我先讲讲在德国参观时看到的情景,福特汽车厂一万多名工人,其中大约五千名是土耳其移民,让我非常有感触的是,土耳其移民工人和德国工人完全同工同酬,平起平坐。我们的企业可以做到吗?
最让我感慨的是,德国企业当中有一个企业委员会,主要是帮助职工改善劳动条件,在福特汽车厂,企业委员会主任居然是一名土耳其移民工人。
还有,在福特汽车厂,企业委员会主席的工资收入,与当主席之前在一个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的工资收入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但是在我们国家,各级工会的工作人员都是比照国家公务员的待遇。而且我们的一些工会干部,总是希望自己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更高一点,如党政副职,这样就与工人有了距离。
再跟我国当年的老国企比,首先那个时候当工人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比如纺织工人、炼钢工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比较强烈。不仅如此,虽然工资比较低,但生老病死都有人管,有依靠,和现在的情况大相径庭。而且,以前国企工人虽然也是工厂、家两点一线,但户口在城里,家属也都在身边,有心理问题也能得到纾解。
低工资低保障是我们自己造成的
富士康事件真正应该反思的,是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这种模式的过度依赖,招商引资成了第一要务,劳资双方的地位越来越悬殊,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允许不成立工会,容忍劳动者长期拿低工资。
新京报:在各种反思的声音中,有一种观点很主流,就是有学者提出的“富士康事件正在敲响产业升级的警钟”,他们建议干脆把这类企业转移到其他国家,这个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劳动密集型企业过时论”再次甚嚣尘上,您怎么看?
林燕玲:这种观点太幼稚。我们必须要问一问,在今天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种生产模式到底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还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人类进入全球化时代。世界贸易和投资壁垒逐步消除,运费减少以及技术飞速进步,全球性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被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既然中国决定参与全球生产体系,就只能接受这种产业分工,这是不得已的选择。何况,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解决了就业问题,为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富士康事件真正应该反思的,是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这种模式的过度依赖,招商引资成了第一要务,劳资双方的地位越来越悬殊,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允许不成立工会,劳动者权利被损害,容忍劳动者因为缺乏谈判能力而长期拿低工资。
新京报:但一提这个,就有经济学家反对,说实行《劳动合同法》,提高工人工资,会导致外资撤走,最后工人失业,受损的还是劳动者自己。我们是不是必须维持低工资、低保障水平?
林燕玲:这个逻辑肯定有问题。
一方面,跨国公司的投资确实会流向低成本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哪成本低就去哪儿,还要考虑生产安全、制度配套等等一系列问题。何况,以消费者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会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目前,苹果和戴尔公司介入富士康工厂自杀事件的调查就是一个例证。跨国公司的投资也是要考虑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的。
再举个例子,上个世纪初美国福特汽车厂,老福特说一定要让我的工人开得起我生产的汽车,他给工人大幅度提高工资,后来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买了汽车,当然,福特汽车厂的工人也买得起汽车了,最后美国成为汽车轮子上的国家。我想说,其实资本家挺聪明的,提高工资可能导致经济良性循环。我常常就闹不明白,为什么到我们这里就非得是这种恶性循环?
我看,低工资、低保障,问题恰恰出在我们自己身上。
新京报:问题是,有几个资本家能像老福特那样看得那么长远,自觉自愿地提高工人工资?恐怕这边一涨工资,他拔腿跑越南去了。
林燕玲:首先,对于那种完全不顾及员工权益的真正的血汗工厂,走了也就走了,没必要可惜。
其次,这个问题涉及全球劳工团结的问题。马克思曾经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今天发达国家的工人和工会很希望和中国的工人、工会建立国际联系,双边或多边工人、工会联合起来,去要求跨国公司的资本家让出一部分利润,以改善工人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
新京报:也就是说,让资本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要面对一个大致平衡的人权保障状况,如果有企业因为中国的人权保障好而转移到越南,同样要面对那边工会对工人同等水平的人权保障,从而逼着资方做出利润让步,是这个意思吗?
林燕玲:对,逼着资本让步,必须是工会以及更多的社会团体团结协作。没有行动,他们不会自动地把利润让给工人。
在这个方面我们其实应该有点作为。
在职工中放手发展民间组织
在一个四五十万人的企业里,工人方方面面的需求都由工会来解决,这超出了工会所能承受的范围,这就需要放手发展民间组织,比如老乡会或者兴趣爱好协会,这些民间组织可以补充工会的作用。
新京报: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当前的中国仍然需要富士康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另一方面也应该大胆地对其进行约束,让他们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存状况?
林燕玲:对,解决富士康问题,绝不能靠一时的“维稳”措施,而是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思。那种靠廉价劳动力、牺牲工人权利、破坏生态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新京报:有哪些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林燕玲:首先,要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把人的发展置于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最近十年以来,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体面劳动”,成为全球化时代社会政策的目标,就是强调一个公平的全球化,为所有人创造体面劳动的机会。
第二,要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要把农民工当作一个完整的人来对待。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无论是在企业还是社会层面,农民工似乎就是干活的,与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相距甚远:一方面,在流水线上工作的时间大大超出标准工时,安排加班成了基层管理者对工人控制的一种权力;另一方面,工人都住在宿舍里面,他们的情感生活、娱乐生活太贫乏了,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谁给他关怀和支援?
新京报:这方面,单靠企业也很难解决?
林燕玲:这就涉及三个方面,就是如何发挥工会、民间组织和雇主组织的作用。
首先,工会最基本的职责是维护工人的权益。但是在“富士康”事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工会的影子,只是郭台铭在回应签订“不自杀协议”时,他说,可能是工会做的,他不知道。按道理,工会应该通过与企业的集体协商谈判,表达工人的正当要求,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达成集体协议。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促使工会体制进行改革。
第二,即便工会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我们也很难想象,在一个四五十万人的企业里,工人方方面面的需求都由工会来解决,这超出了工会所能承受的范围,这就需要放手发展民间组织,比如老乡会或者兴趣爱好协会,这些民间组织可以补充工会的作用,解决一些工会无法顾及的问题,满足员工多样化的需求,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第三,此次富士康的事件中,雇主和雇主组织最需要反思。因为,如果说劳动者最关注的是社会保障问题,那么,资本家关心的应该是社会安全问题。如果劳动者真的起来抗争了,那么,资本家可能会变得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