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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更加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

  • 来源:求是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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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劳资纠纷日益增多,这是一个不应回避的事实,正视劳动者利益诉求,疏通相应的利益诉求通道成为人社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人力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加畅通劳动者利益表达渠道,加强与劳动者的互动、沟通交流显得尤为重要,对人社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劳动者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重视,就会引发信任危机,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往往通过非正当的途径解决纠纷,采取集体上访、封堵政府机关,集体堵塞交通的行为,随时可能转化成不可预知因素。一个民主的社会应保证每一个公民都有向政府传递他们的信息的通道。

  劳动者利益诉求强调的主要是劳动者个人或组织向政府提出要求、满足其利益的过程,主要内容涉及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保障和社会权益等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劳资纠纷日益增多,这是一个不应回避的事实,正视劳动者利益诉求,疏通相应的利益诉求通道成为人社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目前,与人社部门有关的利益诉求渠道主要有依法上访、信访、12333综合咨询、大众传媒的关注、互联网平台的运用以及劳动争议仲裁等。

  人社部门对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工作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效减少了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数量。总结发现,近年来,劳动者利益诉求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一、劳动者利益诉求数量增多

  来自新华网《北京: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的报道显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两年间,北京市劳动仲裁部门共受理案件13.48余万件,相比较2006年和2007年两年受理的4.48万件案件增长了2倍多,接近2007年前十年案件量的总和。不仅是北京,全国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这类问题,特别是2008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律建设不断完善,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深入,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职工利益诉求的意识增强、数量增多。

  二、劳动者利益诉求内容多样化发展

  近年来,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劳动关系复杂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等因素,用人单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诉求利益的劳动者除了较多关注非常现实的经济利益,主要为工资拖欠问题,此外,为争取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权益诉求内容也越来越多的反映出来。

  三、网络成为劳动者利益诉求的新渠道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了广大劳动者的思想集散地和舆论放大器,是他们情绪合理宣泄的一个好的互通渠道,它便捷、经济、快速反应和具有共鸣性。为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各地各部门纷纷搭起了与群众互动的平台,架起了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人社部门的网站上有为劳动者开通的12333在线咨询,设置了领导信箱、投诉举办办理等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劳动监察部门的“两网化”建设预警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劳动关系工作逐步良性发展。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是“十二五”的重要课题,人力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加畅通劳动者利益表达渠道,加强与劳动者的互动、沟通交流显得尤为重要,对人社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优化工作坏境,提高办事效率

  (一)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树立服务意识。人社部门服务民生,是为民服务的窗口,其服务水平直接体现政府的亲民形象。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实际工作能力是人社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首先,要善于学习,熟练掌握涉及人社工作的政策法规,将之与实践结合,正确运用于回应劳动者合理利益诉求当中,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专业化的理论实践培训,开展职业道德的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人社部门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其次,善于创新,培养创新思维,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在工作中提升。

  (二)优化工作方式,尽可能缩短回应诉求的期限,提高办事效率。诉求表达和诉求满足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反映自身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应对方的人社部门首先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及时回应,减少诉求的环节和层次,缩短诉求周期,其次要利用好网络渠道、以网络发言人的角色回应诉求,既方便又“民间化”。

  二、深入劳动者,主动回应劳动者的利益诉求

  要更加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人社部门需要转变工作态度和做法,化被动为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劳动者,抓住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一)主动宣传法律法规。通过全面地向企业、向劳动者宣传、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业务办理流程,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化解劳资纠纷,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主动化解疑问、矛盾。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广泛的社会调研,了解职工的心声,掌握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态,同时与劳动者面对面开展谈心、座谈会等活动,给予他们一个现场诉求利益的平台,提供一个表达自己内心冲突的机会,给予他们充分的人格尊重,现场解决疑问,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主动发挥督查作用。监察部门要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必要的处罚。注意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三、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机制

  只有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机制,清除影响这些渠道发挥作用的障碍,让这些渠道真正起到表达民意、上传民意、了解民意的作用,才能真正意义上保障诉求问题的解决。现阶段,除了保证与人社部门有关的利益诉求渠道更加通畅以外,还要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多元利益表达机制,不断满足劳动者利益诉求需求,包括利益诉求代言、困难职工保障、劳动者法律援助、劳动者利益协调、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工资支付监控、劳动者矛盾调处、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