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40.6℃。5日,北京南郊观象台报出了这个温度。这是自1951年以来,北京7月上旬首次出现这样的高温。据监测,昨天白天,除了延庆地区以外,北京其余地区的最高气温普遍超过了40℃,最高是古观象台,为43.8℃。
如此高温之下,不知道孤儿寡母、老人、流浪乞讨者等弱势群体,能否享受到当地政府的高温关怀,是否在滚滚热浪中分享到一丝丝国家制度性凉爽呢?户外作业的劳工群体同样是最为令人关注!他们顶着烈日,依旧奋战在城市建设的最前沿。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他们之中有多少人能领到高温津贴呢?
关于高温津贴,据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门人员介绍,目前各省市自行出台地方法规,但大多缺乏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人可找工会反映,工会协调无果时,可向各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总工会还没接到领不到高温津贴的相关投诉。”
听听这些说法吧,多么冠冕堂皇,想必中枢人物是不必高温作业的,不然何以是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因应。那为何会出现这样“伪人道”的状况呢?其原因,皆在于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全国性法规,尽然是“文革”前的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距今近半世纪有余。除此之外,无论是现行《劳动法》,还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谈及高温补贴问题时,都没有详尽的规定。无法可依,成了权力部门不管,众多企业逃避的理由。
老百姓是政府的基石,同样企业搞建设要发展,员工才是主力。企业所创造的实绩还得靠全体员工辛辛苦苦干出来,给他们应该得到和享受到的福利,这是企业最基本的职责。
劳动者是财富的创造者,更是奉献者、牺牲者,面对普通劳动者夜以继日的付出,我们应有感恩之心,更要有感愧之意,这就必须常念员工之盼,常想员工之道,切切实实地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员工有了积极性,企业自然也就获得了应得的利益。“牺牲”小利,换取员工的超额付出,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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