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那场冰雪灾害,带给杨祝荣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还有一场让她心力交瘁、没有尽头的官司以及一家人被改变的生活。
2008年1月29日早晨,杨祝荣在打扫小区道路卫生时不慎滑倒,致使右桡骨粉碎性骨折,经过治疗后仍无法自如握拳。事发后,因用人单位南昌铁东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东保洁)没有兑现承担一半医药费的承诺,杨祝荣只得将对方告上法庭。
但杨祝荣没有想到,仅工伤认定就耗掉了她近一年的时间,而“马拉松”式的工伤赔偿维权路才走了一半……
杨祝荣现在右手无法握拳,做家务只能用左手
保洁员摔伤 单位拒报销医疗费
今年58岁的重庆酋阳县普通农民杨祝荣,2006年8月被铁东保洁聘用,分派到南昌光明物业公司管理的南昌市铁路九村小区从事保洁工作,这样杨祝荣可以边打工边供养在南昌读书的儿子。
2008年1月29日早上7时左右,因冰冻天气,小区内的道路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杨祝荣在打扫时突然滑倒,右手撑地,当时手腕就肿了起来。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杨祝荣说,尽管手腕肿胀,但她仍然坚持将道路的垃圾清扫了一遍。路过的小区住户见她受了伤都劝她去医院治疗。杨祝荣随后向当班的管理人员说明摔伤情况,铁东保洁的总经理万建林当即承诺会承担一半的医药费,让她放心治疗。
但没有想到的是,杨祝荣的伤势却很严重: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医生当场告诉她可能会造成关节功能障碍。从摔伤到治疗完毕,她一直在家中休息,治疗费花去了1000多元,但单位不仅未按约定承担一半,反而因她右手无法正常工作把她辞退了。
此后,杨祝荣与公司沟通多次,但对方就是不愿承担医疗费。
对于为何拒绝支付事先承诺的医药费,万建林表示,他从其他员工处听说,杨祝荣并不是在上班时摔伤的。“而且她有提前上班在工作的小区内捡塑料瓶的习惯,若是在那时摔伤的,也不是公司的责任。”万建林说,种种迹象表明,杨祝荣并非因工受伤,所以单位不可能承担医药费。
起诉索赔 被判须先认定工伤
杨祝荣受伤后,不仅未获得任何赔偿,还因伤势丢了工作。这对于杨祝荣而言,是沉重的打击,而更多的是因生活压力,迫使她必须向单位索赔。
2008年5月,杨祝荣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却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未被受理。在律师的建议下,杨祝荣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将用人单位铁东保洁和服务单位南昌光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到了法院。
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杨祝荣在南昌市铁路小区内的摔伤,涉及的是工伤认定问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法院裁定,驳回杨祝荣的起诉。
2008年11月,杨祝荣拿着法院的裁定书,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状告劳动局
2008年12月29日,杨祝荣取得了工伤证。但维权之路仍很漫长。
铁东保洁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7级伤残),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万建林始终强调,杨祝荣出事当天,已通知八点以后上班,而杨祝荣是在七点左右摔伤的,不是在工作时间摔伤,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对于万建林的说法,杨祝荣的代理人南昌为民法律服务所的陈源海告诉记者,用人单位若认为不是在上班时间摔伤,也应在劳动部门向他发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时说明理由。但用人单位既没在向劳动部门递交回复,也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杨祝荣出事时并非上班时间。
而最终,有关部门对铁东保洁提出的行政复议的结论是,维持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对于行政复议结果,铁东保洁不服,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万建林认为,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程序不对,他并没收到劳动部门发出的《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
而南昌市劳动局则表示,12月12日,已向铁东保洁发出了《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但一直未得到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南昌市劳动局所做工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2009年8月2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驳回铁东保洁的上诉,维持原判,维持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同时,法院指出,铁东保洁要求提出异议的权利在行政复议时已得到行使和实现,调查程序并非工伤认定的必经程序和前置程序。
铁东保洁状告劳动局一案,经过一审和二审,作为第三人一直参与其中的杨祝荣已经心力交瘁。拿到审判结果后,杨祝荣久违的笑容让她儿子心里踏实了许多。杨祝荣的儿子说:“母亲自从受伤后,一直没工作,加上几场官司下来,她的心里压力很大,很担心打官司花了钱,又要不到理。”
工伤赔偿程序减三成仍是“马拉松”
目前,杨祝荣已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万建林表示,即使劳动仲裁结果支持杨祝荣的工伤赔偿,他也一定会上诉到底。
据了解,工伤争议被认为是程序最复杂的劳动争议,甚至有人将工伤案件的程序称为“马拉松”。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的王惠律师说,粗略计算,一次工伤赔偿正常程序走下来,短则可能需要两三年,最长则需要五六年。
王惠以她为农民工办理的工伤赔偿案件指出,农民工须劳动关系确认仲裁、一审、二审,再申请工伤认定又可能需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一审、行政二审,其中维权者劳动能力鉴定也可能碰到用人单位要求重新鉴定。到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审、劳动争议二审,就需要两至三年,这还没有包括发回重审的时间。
“工伤赔偿程序繁琐,往往成为用人单位拖延赔偿的手段。”王惠直言,很多时候,只要能私下能调解的案件,她都主张当事人与单位达成调解协议,但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往往要作出一定的牺牲才能达成调解。
据悉,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广受好评的一项内容就是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简化了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程序;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如果实施,最多可缩减程序30%左右。
但也有法律学者指出,这次的修改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复杂的工伤认定程序,尽管缩减程序的30%,但对于维权者而言,仍是一场“马拉松”。
律师建议借鉴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王惠告诉记者,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未按要求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也是引起工伤诉讼“马拉松”的维权道路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加强对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的监督力度。
记者了解到,有统计显示,目前在法院起诉的工伤认定官司,有80%是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对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的案件中,有70%~80%是农民工的案件。而另一个现实是,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率并不高,截至2008年,全国农民工参保险人数只有22%左右。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的性质有相同之处,就是受害者等的都是救命钱,拖不起。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张国铁律师是我省“交通事故索赔专家”,他认为,很多交通事故案子也涉及工伤赔偿问题,但与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相比,工伤赔偿案件往往让当事人失去耐心。
“现在交通法律和处理程序操作性非常强,效率也特别高,有专门的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进行事故认定,组织调解,很多案件能当场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张国铁说,很多法院也设有专门的交通事故“速裁法庭”一般两三个月就能判决下来,加上国家要求强制保险,基本上判决生效后,受害者马上能拿到钱。
张国铁直言,如果工伤领域也参照这个程序,相信很多老百姓会拍手称快,很多矛盾和纠纷也能迎刃而解。因此建议完善立法,出台专门处理工伤事故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由劳动部门设立专门的工伤事故处理机构,这一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工伤事故,出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并组织协调赔偿。
试想一下,工伤受害者发生工伤事故,直接打电话到工伤事故处理机构报案。由劳动部门直接派人出现场解决,简易的事故可以当场解决,复杂的待伤残鉴定报告出来后继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直接告知当事人上法院处理,而不必再走劳动仲裁这道程序了。若法院也配套的专门设立工伤赔偿案件的巡回速裁法庭,专门处理这类案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下一篇:录用通知 能充当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