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24日讯近日,一家企业向烟台市劳动仲裁部门递交诉状,要求原职工赔偿企业违约金40多万元。据介绍,这名职工作为企业的重点培养对象,由企业出资前往各地学习,其间领取工资,而学成归来后却撕毁当初的劳动培训合同,准备辞职一走了之。
据介绍,这名职工大学毕业后被企业招聘,企业负责人对他非常满意,将他作为重点人才培养,出资派其到国内领先企业学习技术,后又派其到美国学习。在这名职工学习培训期间,企业一直付给其工资,为了留住人才,该企业还给这名员工的妻子发放工资。然而这名员工学成归来后,第一件事竟是辞职,说是要到国外发展。企业负责人非常生气,遂到劳动仲裁部门递诉状。据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这40多万还不包括企业送这名员工去美国学习的费用,该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不单纯是因为钱,更主要是讨个说法。
据了解,目前违约金仲裁案件多是出现在一些高新技术行业,派出的员工学习到先进技术后,被同行挖走或是跳槽。这样的离职者主要是80后,他们更追求自身的发展,不是很在意户口档案之类的束缚,通常打声招呼就走,给企业的人才培养造成难题。
据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企业在培训违约方面几乎是没有什么办法,即便是仲裁胜诉,企业拿着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企业还要负责寻找这名违约的员工,现在人员流动比较大,企业的人事部门就需要一直关注着这个违约员工,另外申请法院去外地执行,还需要一笔执行费。因此,对企业来说,要回这笔违约金花费的成本都是非常巨大的,很多企业最后只能听之任之了。
烟台市劳动就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跳槽辞职很平常,可是培训之后一走了之,企业互挖墙脚,职工随意跳槽,如果形成这样的风气,会很大程度降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诚信,对于企业或是职工的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