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用人单位招工,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或在招工广告中出现歧视性规定,这样的招工单位有可能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昨日市人保局向大会作《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说明并提请审议。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或招工广告发布者,不得在招工简章、广告中有任何歧视性规定,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用工体检合格标准,或拒绝录用乙肝病原携带者等。用人单位若出现上述行为,责令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10000至50000元的罚金。
招用特定人享贷款贴息
在政策支持中,条例规定,企业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国企关闭破产需安置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低保户等特定人员就业,招用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且总数在10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这样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后,如期偿还了利息的,将享受到政府财政贴息。
小企业、合伙经营组织招用本市农民工、城镇登记事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社保费,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也可享受政府贴息。
7类人可申请就业援助
条例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未安排工作的复员退役军人、农民工创业等,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规定比例的贴息。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低保6个月以上实现了就业,可申请就业补贴。7类就业困难的人员可申请就业援助,如: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市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三峡库区移民;城乡残疾人员;未安排工作的复员退役军人;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
观音桥招聘会上,围满了求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