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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老板自誓“不欠薪”不如制度严惩戒

  •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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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位衣着光鲜的老板齐声朗读:我们承诺:永远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如拖欠、克扣而导致员工投诉或引发群体事件,我们将承担一切社会和法律责任……”1213日下午,郑州市二七广场上演了这样一幕集体宣誓,引发众人围观。据称,这是临近年底,为了避免讨薪闹剧上演,60余位河南企业家自发组织的不欠薪宣言,随后,他们又以与路人拥抱的方式传递承诺。(1214日《河南商报》)

  有良知不一定有行动。比如说,广州某大型网站发起了一项大街上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么样?的调查,结果显示六成人不会出手相助,超过五成赞成要见义勇为。因此,68位企业老板的宣誓到底能有多大功效,是不是在作秀,还真得看下回分解。在笔者看来,他们自我宣誓不欠薪,不如靠制度来严厉惩戒。

  员工工资被拖欠是个老问题。之所以如此,与企业违反法律延长劳动时间、拖欠工资、无视员工权益有关,但最根本的症结还是企业法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一些企业老板往往无视或者轻视农民工的权益,甚至仗着有钱有势,将员工的权益视若粪土,因此,要想让企业知错悔改,除了靠企业家自律外,还需要对缺乏道德血液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严厉惩戒和处罚,将企业的个人信用污点和银行信贷等各方面挂钩,甚至付诸法律手段,不给他们换个地方继续作恶的机会。

  当然,这需要法制基础。目前的《劳动法》关于企业恶意欠薪的成本太低,按照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有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连抓耳挠腮都谈不上,更不用说让其改邪归正了。相反,韩国等一些国家就规定,如果企业恶意欠薪,企业负责人将被判刑,在牢狱里好好反省自己的错误。

  因此,笔者认为,要让企业长记性,真正地把职工的利益当做一件大事来办,必须让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否则,对企业无关痛痒的惩戒措施,顶多让企业把多吃的吐出来,一阵风吹过,他们依然会我行我素,欠薪问题依然会层出不穷。劳动、司法等部门不妨趁此加大违法用工、恶意欠薪的执法监察力度,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给不良老板点法制颜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