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是职工遗属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可是原制药厂职工何宽自去世后,他年近90的老伴却从来没有领到过遗属补助金,他的子女曾找单位要求按照政策规定享受遗属的有关待遇,但企业却以已改制为由,不愿承担职工遗属的生活费用。
1985年,何师傅的父亲从原制药厂退休后,和老伴一直是靠退休费来生活的,2009年2月何宽去世了,但是他所在的单位却并没有给何师傅的老伴发放生活费,现在年近90岁的老人生活得不到保障。
遗属津贴是国家和企业为处理参加保险职工死亡后的善后事宜和解决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国家法律或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可为什么何宽的遗属却享受不到这样的政策呢?为此,何宽的四个子女也多次找过企业,但都没有结果。
何宽儿子何玉祥说: (原)制药厂领导解释就是他们企业改制了,改制完以后国家没有留出这一块费用,到现在就一直没着落。
何宽女儿何玉花说: 我们想不通的就是原来没有改制之前类似的事情,生活费还是享受着呢,改制了以后我爸参加工作是在改制以前,现在我妈应该享受生活费。
原因是不是真像何宽子女所说的那样呢?随后,记者来到了何宽生前曾工作过、现已改制的歧黄药业,这里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单位已经于2002年改为股份制公司,而何宽是2009年去世的,虽然参加工作和退休的时间都在改制前,但去世时,单位已经改制,因此并没有预留这笔生活费。现在单位是由3个股东组成的,如果要发放这笔生活费,就要从股东和职工的工资里抽取,因此目前还不能给何宽的妻子发放生活费。
企业职工遗属生活津贴发放是否会因为企业改制而付之东流?歧黄药业的这种说法又是否成立呢?记者又来到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甘肃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者,其直系亲属的供养费仍由原渠道发放,跟改制无关。
律师: 鉴于这种情况,如果企业仍然不予支付,遗属可到工会组织寻求协调处理,如协调无果,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依法裁决。
希望歧黄药业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按时按数给何宽的遗属发放生活费,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就改制后的民营企业能否制定更具体明晰的政策,以遏制类似问题的发生,从而保护职工遗属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哺乳期返工可按比例获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