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腾冲一农民工黄某的家属,从腾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因工伤致残保险赔付61.9万元。这也是腾冲迄今为止获赔数额最多的一个典型案例。
2004 年,黄某进入腾冲县一家公司打工,同时参加了工伤保险。
腾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股长杨春云介绍说,希望通过此案例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外出打工,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他提醒说,凡在上班场地、上班时间、上下班正常线路途中所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应属于工伤事故,应及时就医,及时由单位申请工伤,等待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劳保局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迅速理赔。他特别提醒那些在小企业小作坊做工没有参加社保的农民工,一但出现工伤事故而与业主又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定要到劳保局申请劳动仲裁,劳保局一定会依法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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