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公民代理人无执业资格却专帮工人打官司
司法局:法律真空无法管
中山市司法局公律科戴科长表示:“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黑律师’的行为,由于这属于法律真空状态,我们对他们也没有办法。”戴科长表示,司法局正在考虑制定相关措施去管理这个群体。据了解,中山律师协会也已经专门派出了数百位律师轮流到中山各镇区劳动仲裁处值班,以帮助有需要的劳动者。
核心提示
本报讯 (记者黄庭辉)近日一名自称是“法律爱好者”的何某向记者报料,说他本人作为公民代理人正在帮几位遭遇劳资纠纷的老乡打官司。案件的一审已经完结,他认为该案件对他的几名老乡判决不公,希望记者能够给予报道。但是记者调查一番后发现,这名“法律爱好者”
据有关人士介绍,像何某这样的代理人他们没有律师牌照,但却通晓《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专门帮“老乡”找企业的差错,打劳动纠纷官司,这类人在中山并不少。
官司完结后可获20%分成
何某告诉记者,找他代理的是在大涌镇某工艺制品厂工作的几位老乡。他们七个人在该厂中担任基层干部,过完2009年春节回来之后就被工厂告知,由于订单减少,需要调去其他部门担任普工或者放假直到重新有订单为止,但是在此期间工厂不付任何工钱,几名工人于是就找到他作为公民代理人将工厂告上法庭。
记者问他是否以此为职业的时候,
在交谈中,记者询问何某,是否有向被代理人收取任何费用,何某向记者表示,自己只向每位收取了300元的“车马费”。见记者仍然表示怀疑,何某表示,官司完结之后,这几名老乡还会再支付一些钱,但是具体数目,他却不肯透露。其后记者向几位被代理人中的一位
记者问
专家观点
律协:劳动仲裁还是要找专业律师
中山律师协会理事封谟喜告诉记者,自从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的时候,中山各个镇区的劳动仲裁部门的门前都曾经出现了很多这类公民代理人,他们会在中途截住那些想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声称能够帮他们获得更高的赔偿,因此很多农民工愿意找他们。
封律师表示,这类代理人往往都是自己曾经打过类似的劳动案件,懂得一些劳动法。然后以风险代理的方式帮劳动者跟企业打官司。“赢了官司就从中获得20%到30%的分成”。
何某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封律师表示,公民代理案件诉讼是合法的。过去《律师法》曾经明文规定公民代理是不能收取报酬的,但在新的《律师法》中这些字眼已经被删除。封律师表示,找这类代理人有一定风险,最好还是找专业律师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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