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记者 杨龙)“每天工作12个小时,周末也不能休息,一个月下来只能领到890元工资。”昨天,中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胡捍东向记者反映。
胡捍东在中邮物业公司老国土局综合楼管理处做保安。他说,当初该管理处有3名保安,按8小时一轮进行倒班。但从去年1月份开始,管理处只安排两名保安值班,每天工作时间也从以前的8小时延长至12小时。“周末、法定节假日还不能休息,今年春节我也都在值班。”“刚开始,管理处负责人说还会再请一个保安来,但后来就没有下文了。”胡捍东说,“去年1月份,管理处给我发了960元工资,但第二个月起工资又降至890元。”
胡捍东说,今年1月份,公司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当时签订的两份合同都被公司收走。“我也不知道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但应该给我的加班费,我一定要讨回来。”
昨日上午,记者和胡捍东来到中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一分管劳资的工作人员称,公司胡总出差未归,不能对此事进行回复。下午,记者拨通胡总的电话,对方以“在外出差,正在开会”为由挂断通话。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朱志坚。他表示,物业公司安排保安每天工作12小时,这肯定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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