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典型案例
  3. 实案集锦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实案集锦

单方收押金,不行! 协商不参保,也不行!

  • 来源:南昌新闻网
  • 发布者:
  • 浏览量:

南昌新闻网讯  昨天,第8好工作大型人才交流会在省体育馆举办,238家企业入场提供了两万多个工作岗位,入场求职者较4月同期招聘会上升了近30%

     据主办方介绍,初夏跳槽在职场较为盛行,加上2010届高校毕业生在5月逐渐完成论文答辩,更多的毕业生涌入人才市场寻找工作,因此,招聘会求职人数总量较4月有所增长。

     记者在招聘现场看到,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财物,但仍有一些单位存在此类违法行为。鹰潭某校招聘教师的招牌上,赫然写着收取1000元保证金。对方表示,受聘人员须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1000元保证金。工作未满1年辞职则不退还保证金。如果不交保证金,就质押有关证件。听到这些,一名本想来求职的女生摇头走开了。

     不过,经过一上午的招聘,该单位依然收到了几份求职简历。在此,本报提醒广大求职者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保缴费,双方协商不参保是违法的。(记者 练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