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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班车司机的加班时间应如何认定

  •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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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4月,陈某进入本市某物流公司工作,担任公司的班车司机,一周工作五天,负责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20093月,陈某向公司提出其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公司应当支付其加班工资。公司表示其不存在加班情况,不同意支付其加班工资。4月,陈某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签合同。陈某离职后便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班车司机的加班时间如何认定?

  陈某认为,作为班车司机,他每天早晨7∶00便从家里出发,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沿途接员工上班,9∶00把员工送到公司;下午16∶30发车,送员工回家,晚上大约要19∶00左右才能到家,所以其实际工作时间每天12个小时,每天加班4小时,公司应当按规定支付其超时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则认为:陈某担任公司的班车司机,平时的工作仅负责接送员工上下班,其具体上班时间应按照其上班接到第一位员工到下班送完最后一位员工计算。公司规定每天早晨730,陈某应在公司指定站点接第一位员工;每天下班后,按照正常通行情况,1800可到达最后一个站点。在这期间,公司每天9:00-9:30为员工提供免费早餐,11:30-12:30为午餐时间。作为物流公司,由于司机较多,为保障司机安全出车,公司规定,12∶0014∶00为司机的午休时间,公司在司机休息室内设有沙发、躺椅等休息设施。因此,陈某每天的工作时间并未超过8小时。由于班车司机的工作相对一般员工比较特殊,所以此工作时间没有规定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而是约定在陈某入职时的一份《班车司机岗位职责》中,这份岗位职责陈某亦有签收。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由此,公司认为无需支付陈某加班工资。

  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查明:陈某于20064月进公司后一直担任班车司机工作,公司提供的《班车司机岗位职责》载明:“……工作时间:7:30-18:00,其中9:00-9:3011:301230为用餐时间,12∶3014∶00允许在公司指定的场所午休……”,陈某有签收。

  仲裁庭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陈某主张其存在超时加班,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而对于公司提供的《班车司机岗位职责》中对于工作时间的约定,因有陈某的签收确认,故仲裁庭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调解不成,仲裁庭最终裁决,对陈某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超时加班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唐毅律师点评

  在单位组织架构中,司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岗位,其工作特点决定了其工作、休息时间不像标准工作时间那样固定、有规律,往往是在单位有需要时随时会出车,其他时间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这种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应当如何计算工作时间?如何才能避免相关劳动争议的发生呢?

  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约定司机的工作时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为符合规定的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我国目前实行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有以下特点: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由于采用了弹性工作时间的方式,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的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对于符合要求的司机岗位,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以避免支付加班工资的争议。

  二、对能够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作一个书面约定

  对于类似本案中工作时间相对比较固定的班车司机岗位,用人单位可以将这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作为岗位职责、岗位要求或者岗位描述,书面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签字确认。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原本不明确的工作时间以书面约定的形式予以明确,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司机的工作时间做详细的记录并要求劳动者进行确认。

  对于工作时间无任何规律性的司机岗位,为了统计其实际工作时间,有必要对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有一个详细的记录,并且由员工签字确认。有此记录之后,用人单位便可以对司机的工作时间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司法实践中,经劳动者自己确认的考勤统计是确认劳动者是否加班的最有效的证据,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司机对自己的工作时间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