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杰西”:我在一家网吧从事收银工作,前几天我向网吧老板请求辞职,老板说我上班不遵守员工守则,给顾客开未实名上网卡(实际是网吧所要求的),拒绝支付我工资和退还岗位押金。请问,网吧的做法是否合理?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该网吧老板的行为明显违法。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其次,员工开具“无身份证上网卡”完全是一种违背其意愿的职务行为,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的,且非法所得均归于老板一人,法律后果自然应由老板个人承担。据此,你可以依法向老板要回工资及押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文字整理/实习生李志强记者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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