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阿杜的手艺在圈中名气很响,他所在的饭店地处市中心,生意很好,每天加班到很晚。阿杜无其他嗜好,就是爱足球。平时忙也就算了,但等到世界杯哨声一响,他就魂不守舍。
他心里很清楚,既要像原来那样工作,又要不错过任何一场比赛,完全不可能。于是,端午节前两天,他向公司提出辞职,说过完三天假期就不回来上班了。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大吃一惊:说你怎么说走就走啊?世博期间业务繁忙你不知道吗?但是阿杜已是铁了心。
最后,人事部经理没有办法,只好临时从饭店在外地的总部抽调一位同等级别的大厨到上海顶替阿杜的位置,同时要阿杜按照半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员工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公司5万元违约金。另外,还扣除了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5万元。
阿杜想,这些钱都可飞到约翰内斯堡去看比赛了,我来公司前就是特级厨师,公司又没有送我出去培训过,凭什么要扣我那么多钱?饭店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点评单位】
上海市劳动保障宣传教育中心
应当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
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除了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之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饭店与阿杜签订的违约金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至于工资是阿杜的劳动所得,因为他提前辞职,公司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无任何法律依据。
但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管不需要理由,却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也属违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未提前通知而带来的实际损失。以上案例中尽管饭店不能要求阿杜支付违约金,也不能扣发他的工资,但是由于他未履行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迫使公司从外地紧急调人,新员工来沪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就是阿杜违约辞职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其实,阿杜拒绝公司安排的加班看世界杯无可厚非,但辞职还是应慎重,特别是不要轻易违约辞职,否则不仅会给自己的职场声誉带来影响,还可能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