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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

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财物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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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问:我是外地来北京的务工人员,在与一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被要求交500元的押金,并且要把身份证上交一个月,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答: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有权拒绝交纳押金和上交身份证或者要求退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