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AM NAME
2024-04-30
2009-10-22
2021-09-05
2008年12月17日,当事人郭某给劳动法诊所送来了题有“劳工卫士,维权先锋”的牌匾。郭某是某医药公司职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申请仲裁后医药公司起诉至法院,郭某委托劳动法诊所作为其代理人。我诊所按照制度规定指定乔博娟、吕雪婷两名学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两学员应用自己所学的劳动法律知识,伸张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良好的表现胜诉。当看到“劳工卫士,维权先锋”的牌匾时,学员们深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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