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永寿县当事人王某赶至劳动法诊所,为劳动法诊所,尤其是诊所第八期学员张润、张骁奕、邓娴、李煦光送来一面题有“舍己帮贫、为困解难”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王某是陕西永寿县人,在西安一家酒店工作,后发生工伤。单位不但不为其治疗,反而连王某在酒店工作的事实都不予承认。王某走投无路来到诊所。接受委托后,劳动法诊所高度重视,指派四名学员办理此案。考虑到证据对当事人及其不利况且很难举证,诊所决定走和解的途径。四位学员先后三次前往用人单位,与单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位王某争取到了18000元的工资和工伤补助。
劳动法诊所及其学员将以此为动力,更好的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