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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教学

劳动法诊所举办《劳动合同法的法条理解和运用》专题讲座

  • 来源:劳动法诊所
  • 发布者:劳动法诊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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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诊所举办《劳动合同法的法条理解和运用》专题讲座

5月19日晚,在天平楼B座502教室,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陈世荣为第26期劳动法诊所学员们做了题为《劳动合同法的法条理解和运用》的专题讲座。讲座由诊所负责人高瑾老师主持,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猛院长出席讲座并担任与谈人。

本次讲座针对《劳动合同法》适用过程中的难点、细节和复杂点,对立法本意、规章制度、入职时间认定、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违约金、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九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首先,陈世荣副院长针对目前劳动争议处理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进行了简要阐述,并从实践中劳资关系不平衡问题到现有社会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时代要求,带领学员们思考劳动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运用与发展。


为了便于学员们更好地理解抽象化的法条规定、体会思考其中存在的问题,陈世荣副院长还结合各地的裁判案例重点阐释了实践中存在争议较多、适用较广的条款,带领学员们理解法条在实践运用中应当注意的要点、使用规范和地域偏差,了解各地仲裁机构对类似案件的不同处理思路与办法。为了激发学员对法律规定的思考与探究,陈世荣副院长不断补充新的问题及存在的争议点,通过对法条的阐释,提醒学员们注意各地方会议纪要、指导性文件等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处理意见,注意那些容易被“忽略”的法条。


最后,针对陈世荣副院长的讲座内容,张猛院长进行了精彩点评。他指出: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践运用远比其自身规定的字面意思复杂的多,往往需要结合司法解释、部委规章以及地区的会议纪要综合运用。希望这次讲座能够加深同学们对《劳动合同法》部分重点法条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能够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