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 先找调解委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召开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动员大会暨启动仪式上获悉,从今年起至2010年底,贵阳市将基本建立起贵阳市辖行政区域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度,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通过内设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
据悉,近年来,贵阳市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的争议案件比重较大且增长迅速。为此,贵阳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近日联合发文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当事人可书面或是口头申请调解,由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据悉,贵阳市目前已建成283家区域性调解委员会,38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将力争明年底达到绝大多数非公企业都建有自己的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