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张木元)昨天上午,龙岗区召开劳动和工会联席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底前在全区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至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使劳动纠纷不出厂门就地化解。
龙岗区现有各类企业3.7万多家,其中90%以上企业是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2100家;外来劳动者超过300万人,其中70%以上人口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这种特殊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客观上造成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劳资纠纷隐患不容乐观,劳资矛盾比较突出。今年以来,全区劳动系统在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化解矛盾保稳定。截至目前,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区劳动信访案件下降55%,劳资纠纷案件下降35%,重大劳资纠纷下降65%。
据介绍,在新的形势下,为更有效地化解劳动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龙岗区劳动部门依托全区“大综管”和大调解格局,确定了以调解为主、以行政司法为辅和以预防为主、以应急处置为辅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新思路,提出了“四级网络”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模式,即在区劳动局、街道、社区和企业分别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以调解方式解决劳资纠纷,不仅纷争双方可免除仲裁、诉讼之累,也大大节约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龙岗区副区长熊小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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