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获悉,截至目前,今年山东烟台全市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674件,结案5978件。其中,裁决结案1329件,调解结案3681件,其他形式结案968件,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880万元,为企业挽回1434万元。
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继颁布实施,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收取费用,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无论其个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都要到劳动仲裁申诉主张权利,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大幅度上升。截至目前,今年市仲裁办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到110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3.12%,今年受理的案件开庭审理时间已经安排到了2010年5月。
集体争议居高不下
统计显示,全市两级仲裁机构合计受理集体争议案件864件,是2008年的1.2倍,是2007年的4倍。集体争议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大,且集体争议中职工的诉请往往比较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容易激化,调解难度大。
集体争议案件的大幅度增加,反映出金融危机环境下,企业经营困难,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矛盾有所加剧,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国企成争议多发地
从立案情况看,受理比例最高的是劳动报酬争议2467件,占立案总数的36.96%,仍然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其次,解除劳动关系争议1735件、社会保险争议1186件、工伤争议763件、其他争议523件。从数字上看,劳动报酬类争议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争议较为突出,合计占到争议总数的62.96%。
从用人单位性质上划分,国有企业2538件,占争议总数的38.03%,居各类企业争议首位;民营企业2045件,占30.64%;外商投资企业1267件,占18.98%。
劳动者违约案件增多
今年以来,用人单位申诉劳动者争议案件386件,此类案件大多数集中在科技含量较高的民营或外资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投入了资金和时间对其出资培训,劳动者学成后另谋高就导致双方发生争议。《劳动合同法》取消了部分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性规定。目前,部分劳动者随意“跳槽”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相关条款理解不准确,引发此类争议案件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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