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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资双方仲裁之累

  •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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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于文杰 报道

  本报青岛讯自十月份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庭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纠纷近 60件,调解成功率达80% 以上。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庭负责人、仲裁员马飞介绍。

  案前调解庭的成立旨在解决劳动仲裁审理程序加重当事人双方诉累的问题。对于那些标的额较小,事实相对清晰的案件,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案前调解,有效避免劳资双方的两败俱伤。

  刚刚于几日前申请了一件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支付案件进行案前调解的山东国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表示:如果按照正常的劳动仲裁程序,此类案件完全结案至少需要1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会耗费很多的精力。

  前不久调解的一起工伤案件,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6.5万元,调解后劳动者拿到了5.7万元的赔偿金,虽然实际拿到的金额比要求少了,但是整个过程只用了1天的时间。据马飞介绍,在调解的案件中,像这种情况的案件有很多,在成功调解后劳资双方都很满意。自案前调解庭成立以来,马飞几乎每天都处于忙碌之中,有时候,早晨一到办公室就已经有人在门口等着了。

  据了解,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院着眼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始终把仲裁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调解上,坚持案前调解、庭前、庭中、庭后实行全程调解,把调解贯穿办案工作始终。今年1-11月,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审理结案12186件,其中裁决 5092件,调解和撤诉6518件,调撤率达到56.1% 。市仲裁审理结案2808件,其中裁决 1072件,调解和撤诉1595件,调撤率达到59.8% ,均创历史新高。

  除了成立案前调解庭以外,青岛市还进一步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在街道(镇)一级,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由劳动保障、工会、经济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社区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小组,依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简易案件进行调解。

  目前,我市已成立街道(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138个,组建率达到802%;成立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845个,组建率达到91.9%,共配备劳动关系协调(理)员1964人。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