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4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要求,今年3至5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继续以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尤其是着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通过集中开展“春暖行动”,实现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大幅提高。同时还要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企业招用农民工由口头协议式管理向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