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动态
  3. 相关新闻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相关新闻

宁夏出台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

  • 来源:中工网
  • 发布者:
  • 浏览量:

中工网讯 (记者马学礼)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规定,对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市、县()政府,除必须建设的项目外,上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办法》规定,在宁夏从事建设活动招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分别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专门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市、县()政府要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一类地区不低于150万元,二类地区不低于100万元,三类地区不低于50万元。在用人单位出现欠薪逃匿、破产等情形的,使用应急周转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办法》还明确了监管和处罚措施,除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上级部门应叫停新建项目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发新项目和办理用地手续;对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据悉,近年来,宁夏不断加大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工作力度,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呈下降趋势。3年来,共为7.6万名农民工清理欠薪3.13亿元,清欠率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