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盘点收入成为热门话题。人民日报近日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报道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诚如报道所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得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
俗话说勤劳致富,但如果收入分配格局出现偏差,勤劳未必就一定能致富——不是劳动差别大,而是赚钱的方式不同,财富很可能向资本倾斜,从而影响民生改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说法旨在纾解时下收入分配上的两大困境: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差距扩大,劳动所得占GDP比重偏低。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国际公认的收入差距警戒线,并逐年上升,目前已超过0.48。贫富分化加剧,阶层鸿沟扩大,已成为影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负面因素。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资本所得在初次分配中所占份额过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据专家测算,全国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已经是劳动收入增长速度的两倍。
劳动收入对应的主体,是数量最为庞大的中低收入阶层。眼下来说,提振内需、刺激消费的根本在于增加收入;而提高劳动收入又是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的关键,因为绝大部分老百姓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合法劳动收入,而不是土地、房产、债券等合法非劳动性收益。客观地说,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存在差距也正常,但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劳动者工资增长长期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势必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有一组数据引人深思:在发达国家,工资支出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我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这些数据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就是我国蓝领工人工资偏低,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过于悬殊,不少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普遍被低估。这不仅成为内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绊脚石,而且严重影响劳动者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和素养的物质能力,从而限制了社会劳动力水平,最终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
收入分配是否公正合理,劳动收入能否跟得上社会财富增长的脚步,关系到国民能否公平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时候,尤须警惕资本在初次分配中的支配性地位。当然,劳动收入的分配也要讲究效率,不能搞平均主义,但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应当维护起码的公平底线。要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主要路径有三:一是增加就业,为劳动者提供更对兑现劳动力价值的机会;二是让低收入人群工资较快增长,不能只在社保等二次分配上做文章,在初次分配中须对低收入劳动者“多予、少取”;三是尽快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劳动收入与社会财富同步增长。总之,扭转“干得多,挣得少”的分配格局,探索一种劳动报酬增加的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让劳动者吃到的“蛋糕”份额更大一些,让人们用劳动收入就能过上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既是政府的当务之急,也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