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下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随后几天,全国各地打工者担心将来回老家拿不到养老金,退保潮此起彼伏。特别是在深圳万人涌向深圳社保中心退保一事被广泛关注后,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蠢蠢欲动,忙活自己将来的养老金。
新政策和以往相比,对全国的劳动“移民”有哪些重大利好?现在是否可以顺利推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呢?下面和养老险专家进行探讨,看看还有哪些问题是悬而未决的。
在全国所有劳动人口中,有百分之几的人能固定在一个城市工作,老了还在这个地方退休养老呢?人们常形象地用“树挪死,而人挪活”说法来说明,人有时就要靠随时换换地方,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但人在“挪窝”时,经常会想一个问题是,现在换了地方,未来会如何?这就是人常说的“为职所困”,年轻时为了高薪远走他乡,而随着成家立业,每天忙于自己事业和孩子教育,等到年龄越来越大,对福利和养老就愈加关注,养老问题也逐渐成为人生的头等大事。
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国发38号文件)规定,养老金要本着“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机制。目前这一机制在同一地区稳定就业的劳动者中得到普遍实现和认同。但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劳动者来说,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由于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阶段个人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换句话说,多缴多得的养老机制在他们身上没能得以实现。《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在不同地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畅地转移接续,有效保护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现在人们从一个城市跳槽到另一个城市,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障碍”随身带走。
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开始正式实施,的确给中国的“移民”带来了养老的福音,先来看看下面的实际案例。
当地直接领取养老金
李先生是东北人,1998年大学毕业后在苏州高新技术区某外企工作,户籍落在苏州。时隔5年后被猎头引荐至上海某全球500强外资公司,工资翻三倍。年轻有为的他,于2004年毫不犹豫地为了高薪来到上海,并且逐渐被上海大都市繁华和经济发达所吸引,现在娶了上海媳妇,打算定居于上海。三年前记者问他,“你以前在苏州的社保怎么办呢?”他的回答很坦然,到时退休了回苏州领就可以啦。而新政策出台,意味着他退休后直接可在上海领取养老金。
《暂行办法》第三条(二)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李先生的情况,累计交够15年的养老金,在退休后直接在上海可以领取在沪工作期间的养老金和5年在苏州工作的养老金,不用回到苏州去领取。
据江苏社保有关人士说,浙沪苏三地将继续探索建立社保转移接续制度,在2010年将会发挥地区统筹更大的养老实效,为三地流动人才免去后顾之忧。记者从各地区社保中心了解,全国有些省份目前还没有做到省级统筹,要做到全国统筹谈何容易。一个人可能在全国各城市自行就业,要实现《暂行办法》的终极目标,一张社保卡在全国各地无障碍转移养老险,还是要从各省级统筹开始做起。
未解的养老险方程式
姜女士,陕西人,1999年大学毕业后留上海工作,上海户籍,在上海四年享有四险一金,养老金账户累计额为6256.9元,其中个人账户缴纳本息为3616.3元。2004年偶尔来北京发展,没想到一直到2006年,其供职的私营单位都没给她上养老险等社保。2006年换工作后,单位享有三险一金,到2009年5月为止,她个人收到的2008年度北京市社保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中显示,缴费基数是1900元/月,2008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为1824元(8%),经计算单位划转养老账户为4560元(1900元×20%×12月=4560元)。
姜女士想知道如果在2011年回合肥(丈夫老家)定居,将来能拿多少养老金?该办什么手续领取上海和北京的养老金?她自己研读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二)规定,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姜女士把每月缴费基数作为《暂行办法》规定中“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那么光是2008年度,可以带走4560×12%=547元的单位账户养老金。
于是姜女士在1月18日给北京社保中心12333打咨询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按照原来北京的养老政策,如果在北京累计交够15年养老险,在退休后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如果没有交够15年,或者离开北京,就只能把个人账户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按照2005年发布的38号规定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下发的《暂行办法》虽是出台了,但是目前北京还没有实施细则,等到春节后才能有具体的办法,现在社保中心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不知道将来怎么办理养老险转移和转移养老金如何计算。至于姜女士将来是否可以转移单位账户的547元,也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姜女士又在1月18日给上海的社保中心致电,询问有关在上海的养老转移办法,答复也是没有具体的落实办法。因为上海实行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在每年4月调整),有关《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也没有明确是否就是上海市社保结算中心的“月缴费基数”。但按《暂行办法》中“……为基数12%的总和转移”,对个人来说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如果按照以前的养老险规定,只能把个人账户带到新的工作地点,但是现在新政策出来肯定对个人来说是好事情,毕竟可以带走一部分的单位账户。
争议社保池
业内某资深养老人士称,在中国统筹养老险“路漫漫,其修远兮”。国外很多国家之间的工作调动也不会影响将来的领取养老金,比如欧美国家,那是因为这些国家都有相应的社会保障税,都有“social pool”(译为社保池),但其前提是这些地区的金融一体化,而美国养老保险是唯一联邦级统筹管理的,完全可以实现美国人在全国内充分自由流动就业。目前中国有些省份还没有统筹,何谈一人一张社保卡走遍全中国呢?毕竟中国各地区养老险差异太大了,究其根源,只要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利益现实诉求还存在,全国统一的无障碍转移就不可能顺畅实现。
据养老险从业人士透露,在制定此《暂行办法》过程中,每次会议与会者都会出现非常激烈地争论,比如:
有人提出转出地和转入地自行各自协商,取得一致规定后再实施。
中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除去港澳,32个地区各自协商,会有多少轮会谈呢?C232=496轮会谈,相当不现实。
将来在退休时,只能转出单位账户的5%,个人的账户按照50%转出,或者按照地区分段计发,以防养老险转入地和转出地出现矛盾。
如果将来转入地的金额不够给所有退休人员发养老金,那将怎么办呢?这些都是具体的实施问题。至于《暂行办法》中规定“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这个12%的基数到底如何计算?记者给上海、北京、深圳、西安、南昌等城市的12333社保中心电话,最后的结果都是,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不知道如何计算单位划转给个人的养老金。
虽然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2009]66号《暂行办法》通知,各地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有些细节问题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但是无庸质疑的是,个人在异地遇到好的发展机遇,你完全可以自己掌控,像自驾游一样,在全中国内想去哪里都可以。不用为职所困,你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还是你自己的,而单位划转的养老金缴费也有部分在将来一定是属于个人所有。
至于将来的养老金你能领多少,按国发38号有关养老金的规定,将来养老金数额的确定主要看三个因素:参保年限长短、工作期间缴费基数和退休后养老险领取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总而言之,《暂行办法》能解决的问题是,一是可以做到养老险的不同地域转移,实现“自由行”;二是即使一个人多地区工作,只要有养老账户缴费记录,都可以累计年限和金额,利于保护个人账户养老权益;三是可以带走原单位账户所缴纳的部分养老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中国大地上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少些担忧,多些信心。
养老金计发公式
S=A+B+C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1998年后参加工作者 A+B=S
QUESTIONS
《钱经》读者对养老险转移问题询问
1 我在大连工作7年,单位给上三险一金,现在北京工作五年,一直有社保养老险,但是我将来在哪里取养老金?
这主要取决于户籍所在地和最后养老险参保地,具体来说,如果你的户籍是在大连,等退休后回到老家,可以把北京工作的养老险转回当地;如果你达到领取待遇年龄退休后还在北京居住,并且在北京交的养老险累计超过10年,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2 西安人在当地工作8年后,来京工作5年并已成家立业,目前单位社保齐全,我将来的养老金该怎么转移呢?
如果以前西安的社保关系在公共服务机构,到西安区社保中心填写《个人养老险转移申请表》和复印相关养老个人账户台帐,经相关社保部门审核后,就可以转移到接收地北京社保中心。但是至于转移金额,西安的个人账户可以全部转出,但是由于西安市养老险转移实施细则还没有具体的落实办法,对转出总金额的计算办法到目前还不确定。
3 我在深圳工作10年,现已回老家湖南,在深圳已停止退保,但是我怎么才能转移我的退休金呢?
从深圳转到湖南,这属于跨省转出,单位在深圳关内的,只要在所在地社保局管理的分支机构递交三份资料:单位转保申请表或离职单、身份证、社保卡就可以办理转出,只要凭借缴费凭证就可以到湖南社保机构直接办理转移接续。
4 我在黑龙江退休,但是为了照顾北京工作的孩子要来北京,那么我的退休金可以在北京领取吗?
由于您在北京没有交过养老险,不能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5 你好,我户口在湖北,在上海工作了两年,公司办理的居住证,交的是四险一金,今年5月辞职离开上海,现在杭州,我所交的保险能不能转出上海到杭州,并需要什么手续,非常感谢。
按以前上海的养老政策,社保中心建议退休后把上海的养老险转入户籍所在地湖北;而按照《暂行办法》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可以把上海的养老险转出到杭州,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落实办法出来,所以还需要等待实施细则出台。
6 我大学毕业后由于工作需要,一直在全国各地工作,所上的社保也散落在各地,在河南郑州约4年,在浙江杭州3年多,在上海现有5年,期间还有七八个月没有上社保,我想可能以后还会回到老家河南新乡,我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另外我可以领多少钱呢?
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从目前来看,您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社保养老险都没有超过10年,不能转入曾经的工作地点,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累计已交够15年养老险,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仍没有10年的,达到领取待遇年龄退休时只能将关系和相应的养老金都转到新乡老家,在当地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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