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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人依然是以尘肺病居多

  •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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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网消息(孙岩娥 记者金东淑)426日至51日是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从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情况来看,《职业病防治法》实施8周年来,大多数企业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但因各种原因致使工人的健康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据了解,去年,全市有114家单位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被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据市卫生行政部门透露,目前,我市职业病人依然是以尘肺病居多。

    小王是我市一家独资企业的农民工,在到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时发现,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于正常人水平,疑似职业病。后经相关机构现场检测,发现小王的工作环境现场存在苯、甲苯等混苯类有毒物质。而这家新建并已投入生产的企业,正是因为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三同时”,危害了工人健康。

    目前,我市职业病人以尘肺病居多。主要以矽肺、铸工尘肺、电焊工尘肺、水泥尘肺患者多见,这些职业病大多分布在建材、机械、造船、化工、冶金、水泥等行业。其次是减压病,主要分布在捕捞业。据统计,全市累计确诊职业病6568例,累计患病率为6.5%

    目前我市职业病发病特点:

    职业病危害分布范围扩大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人数多、流动性强,每年都有新发的职业病病人。过去职业病集中在国有造船业、采矿业、机械制造业、化工业,现在扩展到水产养殖业、木业加工、皮革制造、石材加工、箱包制鞋等行业,而现在职业病危害逐渐从国有大企业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扩散,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用工制度改革增加了接害人群健康管理的难度

    一些大中型企业以外协、外包等形式,将职业病危害作业转嫁,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形成流动劳动力队伍,这些人流动性比较大,作业场所不固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

    水产养殖业潜水员减压病发病严重

    由于水产养殖多为私人承包,多数潜水员未经培训上岗工作,缺乏健康知识,个人防护意识差,加之企业缺少管理措施,不执行操作规程,减压病呈上升趋势。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职业病防治法》强调的是如何控制源头、治理危害,强调的是企业的责任。记者在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从我市的职业病发病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上大打折扣,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职业病防治“三同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但仍有企业抱着侥幸心理,省略了“三同时”这一关鍵环节,给从业工人的健康埋下了隐患。去年,就有有5家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未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被市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小王是我市一家独资企业的农民工,在到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时发现,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于正常人水平,疑似职业病。后经相关机构现场检测,发现小王的工作环境现场存在苯、甲苯等混苯类有毒物质。而这家新建并已投入生产的企业,正是因为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三同时”,危害了工人健康。

    市卫生行政部门先后协助5名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提供职业病接触史

    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被媒体曝出后,人们不禁会问,我市对于出现的类似问题是如何解决的。采访中市职业病防治院马雪松主任告诉记者,去年有一农民工因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在我市一家综合医院诊断疑似职业病后,到市职业病院申请职业病诊断,当时患者本人根本提供不出职业病接触史。马雪松主任便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市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会同安监部门、市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到这个农民工工作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明确了该农民工的职业病接触史,为诊断机构对其做出职业病诊断提供了法律依据。去年,市卫生行政部门先后为5名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核实、调查工作现场,协助他们提供职业病接触史,依法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严厉处罚以牺牲工人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企业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8年来,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都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他们将监督与培训相结合,先后对县以上国有、集体、三资企业和规模乡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培训已达1万多人次。去年,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中小企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离情况等,共检查用人单位1457家,其中有1309家单位为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开展职工健康监护率近85%,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检出职业禁忌人员703人,均已调离原作业岗位。通过专项整治,监督不达标的用人单位立即整改,强化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的工作,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

    今年,卫生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牺牲工人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企业,将严厉处罚,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相关链接: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国家明确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115种。凡患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有什么好处?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医学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禁忌或相关的健康损害,对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有利,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职业禁忌证?如何处理职业禁忌证?

    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规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