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上涨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普通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减少,遏制了消费能力,拉大了收入差距
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
近年来,我国政府、企业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也有扩大的趋势。如何做大居民收入蛋糕,缩小贫富差距,已成为全社会热切关注的焦点。从这期开始,本版将连续推出“社会财富怎么分”系列报道,围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紧迫性、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建设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等话题进行深入探究,希望读者朋友们也来参与讨论。
——编者
政府和企业的分配份额双增加,居民的分配份额有所下降
最近,一则消息引发热议:据报载,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持续下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从经济理论角度看,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实质是要素分配,统计时通常在宏观意义上将国民经济划分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部分。在近年的相关研究中,多数人认同的结论是: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而居民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
贾康说,通过收入法、资金流量表核算两种方法,都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依据收入法计算:1993—2007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68%增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居民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按照资金流量表核算:1992—2006年,政府收入增加2.02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增加5.01个百分点;而居民收入则下降7.08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包括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和个体户的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收入是最大的一块。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下降,很多普通百姓也都有直观感受。在一家制造企业打工的河北农民小张说:“这些年,国家的财政收入高增长,企业利润也是高增长,就是俺们的工资涨得慢。”
工资上涨赶不上企业利润的增长,使广大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减少,随之带来消费能力下降。同时,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低收入人群与有着投资收益的企业家、高管等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经济结构转型和垄断利润过高是主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持续较快增长,为什么劳动收入占比却在下降?仔细分析,这其中既有正面因素,也有负面因素,对劳动者实际收入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解释,通常整个经济分成农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工业四个部分,总体的劳动收入占比就是这四个部分劳动收入占比的加权平均。从数据来看,农业中劳动收入占比是最高的,达到85%至90%,其次是建筑业、第三产业和工业。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工业领域,农业在GDP中占的份额大幅下降,也由此导致了总体的劳动收入占比下降。
“研究表明,劳动收入占比下降一个最大的原因,是我们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农业占GDP的比重下降,工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这一因素大约影响了劳动收入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白重恩强调,对于这一下降不必过于担心,因为经济结构转型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都是有利的,影响也是正面的。虽然从数据看劳动收入占比下降了,但实际上农民从务农转为务工的收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的。而且,这一下降也是阶段性的,随着结构转型的进一步推进,将来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会大大增加,那时候劳动收入占比又将会不断上升。
垄断行业利润过高,是造成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比其他行业的要高,但因为这些行业的超额利润比社会平均利润要高得更多,所以劳动收入占比较低。同时,涉足垄断行业的大都是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大部分超额利润并没有纳入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是留在企业部门内部用于经营发展,从而导致收入分配的“天平”更加向企业倾斜。过多的垄断也阻碍了其他企业的发展,减少了就业,侵蚀了劳动者的购买力,从而实质挤占了整个社会的劳动收入,应引起高度重视。
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改变当前的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收入占比,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贾康认为,政府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政府还应出台鼓励政策,创造更多的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职工劳动报酬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白重恩认为,从宏观角度看,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增加劳动收入。当前的税收体制不利于服务业发展,因为很多服务业要缴营业税,而营业税有很多是重复征收的,企业税负很重。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服务业的税收是最高的。国家应当出台扶持政策,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从具体层面看,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也是一条有效途径。
目前,各地城镇职工的社保缴费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有一个大致的比例。比如养老保险,企业要交工资收入的20%,个人交8%;医疗保险是企业交6%,个人交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这三险加起来,平均要交4%左右。把这5项加起来,就占了个人工资收入的40%。所以,劳动者报酬中相当一部分都缴到社保那儿去了,变成了无法支配的收入。
白重恩建议,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企业省下来的钱就可用于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来的钱就变成了可支配收入。双管齐下,劳动者收入提高的幅度就会比较明显。同时,社保缴费降低了,也可以使更多人有能力参加社保,扩大社保覆盖面。政府对社保增加的这块投入,应当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应完全归企业支配,而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这部分收入可用来作为政府对社保的投入。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业投资规模,有利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入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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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自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东等地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在已调整标准的城市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月,为全国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广东,为9.9元/小时。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在山东,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长21.2%。
浙江发放困难群众生活价格补贴
针对今年以来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浙江省日前启动第一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工作,5月21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浙江的有关规定,当季度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按季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价格补贴金额为价格涨幅的4.5倍乘以当地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记者 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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