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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的上调可以解决招工难问题?

  • 来源:睿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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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题目,各位千万别喷出饭来:什么时候最低工资竟然和解决招工难问题扯上了干系!这不是在下说的,在下没有这个胆子,这是搜狐首页一篇名为:《中国最低工资首现千元俱乐部 上海1120元居首》的新闻报道中记者的观点。

  看看这段原文:最低工资的上调与出现的招工难不无关系。南方不少企业接到大量订单,却找不到工人。据报道,佛山一家工厂的老板先生说:订单已经接了,但合适的工人还没有招够。在这种情况下,涨工资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妙招。

  企业的工资标准一定是综合了企业经营的整体状况来决定想聘用什么的岗位需要什么样的人准备花多少钱等等事宜的,如果需要的人才用预先设定好的工资标准招聘不来,当然也是有增加投入或者降低要求等等办法的,要是企业因为工资成本提高则企业产生亏损而束手无策,那说明这企业已经不能维持正常运转了。

  陈老板的话包含的意思是,我现在用目前的工资水平招聘不到足够的工人。很简单,把预期利益的一部分划归到工资成本中就成。如果因为长了工资而造成亏损,那对不起,你当初拿的订单价格恐怕是错误的决策,或者毁约赔偿违约金,或者完成契约接受赔钱的结果,没有别的途径。

  要说最低工资标准与招工没有关系显然是冤枉了本报道的记者,最明确的状况是:有这样的企业,一直以来用最低工资标准来雇用工人,由于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满足不了劳动力维持和再生所需要的成本了,所以工人不来应聘了。这说明什么问题?一是老板贪婪成性,企业只靠压榨工人血汗赚钱;二是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落后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换句话说最低工资标准成了摆设没任何意义早应该提高了。

  不知道记者笔下的妙招是个什么意思,想必记者自身待遇是与最低工资这个词没什么瓜葛,所以理解不了也是正常的?最低工资的概念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看看文章中写成什么了?“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也难怪记者大人突发奇想,原来是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拜托!稍微花点心思搞搞业务好不好?要不然,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你也是瞎子点灯。或者?难道这竟然是用来忽悠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工的?因为这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所以请赶紧过来?农民工朋友,且慢!你想要的工资跟这个最低工资并无多大关系,最低工资仅仅是当老板给你的工资低于这个水平的时候,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告状”--可一定要拿上考勤表、工资条、工资卡这些证明材料哟。

  可以相信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上海的“1120,广东的“1030,也绝对不可能让这部分拿着最低工资的群体过上体面、有尊严的生活,更不用说达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空中楼阁了。最低工资超过1000元仅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进步,这些许进步还是背后劳动力市场内在规律不可阻挡的推动力量造成的,有什么理由用俱乐部这个具有高消费潜在背景的词呢?

  相比之下,如何制定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则或者更重要,这里涨10%,那里提20%,给一个理由好不好?废话不说,请大家看几张图片,或者就知道目前收入分配调整最紧迫的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垄断行业、国企高管、公务员群体。

按照2009年最新的统计,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上海、北京两个巨无霸大城市,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把自己放在了什么位置呢?巨大的贫富悬殊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好这个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一定是任重而道远,任何稍微有了一点点进步就做欢欣鼓舞状企图掩盖社会现状粉饰太平的行为或者只能让最高决策人不断发出有深层次原因的感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