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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法治解决——人民大学劳动关系所所长常凯谈本田罢工

  •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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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工必须结束,但结束罢工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解决,政府对此要理性对待、法治解决

  【《财经》记者 郑猛】持续半个多月时间之后,南海本田罢工事件终于出现转机,工人也已有条件复工。罢工的过程并不平静,劳资双方的较量胶着,工会组织的强行干预,甚至还出现了肢体冲突。对工会的作用应怎样评价?地方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次罢工应如何结束?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接受了《财经》记者的采访。他认为,罢工必须结束,但结束罢工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解决,政府对此要理性对待、法治解决

  工会表现令人失望

  《工会法》第27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常凯说,这一法律规定要求工会在处理罢工事件中,要代表、反映职工合理要求,在解决职工合理要求的基础上恢复生产。遗憾的是当地工会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行事,反而违反法律,做了连资方都没有做的事情。

  工人将信任和希望寄托于与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的公司高层个人身上,也表现出一种无奈。因为在他们看来,当地工会无法依靠,工会的表现更令人失望。特别是在罢工过程中,工会竟然与工人发生冲突,这在国际工会运动史上都是一个奇闻

  与工人发生肢体冲突后的第二天即61日,当地工会向工人发出了一封道歉信。常凯认为,这封信中,虽然工会对于工人和工会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公开表示歉意,但仍然以部分员工不愿意返回工作岗位,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为由,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开脱。

  其实这种辩解更清晰地表明,工会当天所有举动的出发点是让工人尽快复工,如果能站在工人角度,就不可能发生冲突事件。这种行为属于公开的堕落,是对于工会称号的亵渎。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工会必须代表工人利益,满足工人的合理要求。而从现行体制来看,工会不敢触犯政府,又怕得罪资方,由于工会并非工人所选产生,所以也不对工人负责。工会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工人也不可能信任并接受它。这种事实恰恰证明,罢工中工人提出重整工会具有其合理性。

  本田罢工事件中,当地工会的作为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在市场经济中,我们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工会?在劳资矛盾中,工会到底应该怎样定位,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常凯说。

  尽快建立集体争议调解机制

  一直在关注罢工事态进展的常凯表示,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的出现,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出现这种转机,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曾庆洪的个人声望实现的,并非一种机制性的处理方式。但不管怎样,有第三方能介入其中不失为一件好事。

  常凯指出,由于害怕遭受报复及能力识见所限,工人方面无法形成自己公开的领袖人物,难以与资方形成对等关系,甚至很难形成劳资方面的有效对话。这种情况,也使得事件的处理更加困难。

  在市场经济国家,如果类似情况,通常要由劳方和资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组织和人物来进行斡旋和调解。比如美国和英国都有这样的组织和专职调解员。另外,一些社会公众人物或专教授也可以在劳资集体争议中,扮演斡旋的角色,推动事情的解决。然而,我国目前缺乏这种集体争议的调解机制。

  据悉,常凯2009年领衔承担了一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课题,就建立集体劳动争议调节机制的问题,他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地方发生罢工事件以后,政府应该采用何种处置方式?常凯认为,本田罢工事件中当地政府的处置方式值得肯定,这就是理性对待、法治解决

  首先,地方政府并没有将此次罢工简单地作为突发性事件不稳定事件而以国家机器强力介入,也没有简单宣布工人违法直接干涉工人的行动,而只是将这一事件作为一种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资冲突。政府站在第三方的中立立场,是这次罢工能够持续多日的前提条件之一。

  其次,政府在这次行动中积极推动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来解决矛盾。让劳资双方来协商劳资事务,是劳资冲突处理的基本原则。出现罢工以后,劳资通过集体谈判来解决冲突,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而这种集体谈判由于有罢工行动作为施压手段,所以也是一种最有效的集体谈判。

  再次,在当地工会已经失去了工人的信任后,广汽集团高层的介入调解,也是劳资冲突调节的一种形式。可以推测这一安排属于当地政府的策略或者默许。

  当然,政府除了不干预和压制工人的行动,还应积极通过协调各种关系,尽快在解决职工合理要求的基础上恢复生产,使得罢工在法制的轨道上得到妥善处理。

  他认为,此次当地政府处理罢工事件的做法,对于今后此类事件的处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法治轨道上结束罢工

  有评论认为,此次罢工事件的导火索之一,是佛山市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政府不顾经济条件和企业发展发出行政性指令上调工资,才导致劳资双方的对立及其工人罢工。

  常凯认为这一说法非常荒谬,其本意是认为工人的工资只能维持在目前的状况而不能提高。实际上,罢工恰恰是由于工人的不公正工资待遇引发的。

  他表示,政府上调最低工资的做法是正确的。在劳动法治健全的国家,工人工资的增加主要靠工人的力量,通过谈判或罢工去争取,工会组织可发挥积极作用。但目前中国工人没有这样的条件和能力,他们的诉求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恰恰需要政府的劳工政策向劳工倾斜,其中包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佛山市提出调资政策是非常积极的,对于改变劳资关系的不对等状态,构建一个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外常凯认为,南海本田大量使用实习生的用工方式存在问题。出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考虑,国家鼓励职业技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但对实习生工作应该有实习安排和实习要求,不能把他们当作廉价的正式工人。本田公司一线员工中超过三分之一都是学生身份的实习生,而且把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当正式工人使用,均涉嫌违法用工。

  对于这次工人罢工事件的最终结果,常凯认为,罢工必须结束,但结束罢工应该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罢工工人的合理要求得到解决,是结束罢工的法律条件。在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都要有所妥协,最终形成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为此,作为主动方的企业首先要拿出诚意,切实改进工人待遇中的不合理规定,工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该作出某些让步。

  谈判本来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劳资双方都作出妥协才是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态度。常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