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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多“柔性”结案 非理性诉求增多

  • 来源:太湖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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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日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641件,涉及经济标的额23833.26万元,涉及劳动者9188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96件,结案3434件,结案率95.5%。呈现新特点:案件数量减少、调解撤诉率高、八成涉及待遇及个人胜诉不多。

  案件数量减少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由去年同期的13966件减少为8641件,减幅38%。其中,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比2009年同期减少22%,但基数仍然较大,案件数量仍处在高位。

  分析显示,案件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累积案件得到消解,案件总量合理回归。200811日和同年51日施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由于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加强、仲裁时效延长以及用人单位的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导致前两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但经过两年的超高位运行,成年积账已大部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由增转减,属于一种合理回归。二是经济形势企稳向好,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有所改善。从去年底开始,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逐渐减小,企业逐步走出困境,产能增加,用工需求增加,促使企业重视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另外,我市于今年21日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50元调整为每月960元,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有了一定的提高,也使得劳资关系得到改善。三是和谐劳资关系建设成效显现,用人单位用工管理逐步规范。近两年来,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力度大、措施实,对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贯彻落实新法,加大了监察执法力度,促使用人单位遵规守法;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的服务力度,通过诚信培育、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等有效方式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提高了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调解撤诉率高

  绝大多数案件在基层以柔性方式结案,调解撤诉率较高。在上半年全市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2530件,占结案总数的73.7%;全市各类劳调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4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8.4%,其中乡镇、街道等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400件,占全市处理案件总数的87.2%。以上数据表明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能在基层通过柔性方式予以化解。其原因一是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大部分争议都能在基层得到化解;二是随着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的推进,仲裁办案力量得到加强,仲裁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也随之提高。

  个人胜诉不多

  劳动者非理性诉求增多,单方胜诉率不高。在上半年结案的3434件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案件仅847件,占结案数的24.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析,造成劳动者胜诉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劳动者的非理性诉请及作为代理人的部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误导。劳动报酬和保险补偿争议案件占较大比例。在上半年立案受理的3596件案件中,涉及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案件2917件,占受案数的81.1%。其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落实加班工资支付规定、工伤待遇等方面劳动法律和法规不够自觉,用工管理不规范、不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