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7日中国政协新闻网报道,近年来,劳动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增加,工作环境逐步改善,各项社会保障日趋完善,职工素质明显提升,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不断建立和形成。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转轨,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与壮大,新的劳资关系的和谐共建仍然不够成熟,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处理好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据调查,有3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多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企业自身发展也最终会受到影响。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用工单位用人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在培育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出现了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即在一些民营企业中存在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
劳动合同短期化,对一些不守法的民营企业来说,实际上就是在玩“魔术”。这种既违法又没有“人情味”的行为,除了不尊重、无视劳动者正当权益外,在强势的用人单位面前,劳动者往往底气不足,只好任其摆布,随时听候“处理”,在整日提心吊胆的工作中有苦难言。
众所周知,日本战后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一举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致力于在企业中创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而和谐劳资关系的制胜法宝之一就是“终身雇佣制”。它使劳动者对企业产生归属感,激发了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经济腾飞。
如果劳动合同频繁变更,短期化,劳动关系肯定是不会稳定的。对于此等现象,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全国人大要尽快完善劳动合同法。对这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劳动合同法应当有针对性地作出法律规范加以解决,防止某些民营企业钻空子。二是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劳动监管部门对检查出的劳动合同短期化行为不可忽视,除了督促民营企业予以纠正外,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处罚。三是工会组织要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工会组织要多走入基层,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及时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劳动合同短期化,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签订劳动合同固然重要,但签订让职工有安全感、尊严感的合同恐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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