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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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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在江苏与工会干部座谈时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特点优势,主动探索途径(中工网 5月9日报道)。这对工会组织提出了重大课题:如何把握和体现自身参与社会管理的特点和优势,从而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

    我们知道,工会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组织体系深入企业,其工作主线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正是其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着力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首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主体和客体上来说构成了社会管理的基础内容。社会管理的主体包括企业、社会组织、职工群众等多方面,而劳动关系的主体企业和职工恰恰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社会细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其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要求。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本质上是做群众的工作,是服务群众和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而工会组织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正是群众工作的主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最直接最核心的要求。再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协调劳动关系是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方面,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和谐是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特别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些有益方法,如三方协商、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民主管理等,还为社会管理的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特别是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工会组织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首当其冲应发挥好自身优势,把劳动关系领域问题协调好处理好,推动完善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要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以制度的维护代替个体的维权;参与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利益问题的社会政策制定,以源头的维护实现根本的利益协调;做好协调收入分配关系这一核心工作,推动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积极协助党政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为他们提供稳定而安全的生活保障和心理预期;注意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力度,努力把劳动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